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032-084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3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是全州各族各界妇女在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能是:团结和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全州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州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划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全州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巩固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边疆的繁荣与稳定;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的开展;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任务。
红河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承担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机关内设机构5个部室,即:办公室、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宣传部、组织联络部。
红河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提高办公室服务能力。推进办公室政务事务工作开展,认真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工作任务;规范办理公文,完成基层减负任务;开展“暖冬慰问”送温暖工作。2.进一步提高组织联络工作能力。加强基层妇联干部、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及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对外统战联络及其他组织联络部业务工作;加强妇联组织的党建工作,加大培养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组织联络工作能力;加强和扩大基层妇联组织和阵地建设。3. 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做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妇联工作、妇女优秀典型和家庭等,推动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妇联的贯彻落实,为开展妇女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树立良好形象。寻找、推荐、评选优秀妇女及家庭系列活动,推动家庭文明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最美家庭”及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好邻居的评选工作。4. 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能力。加强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和社会服务点(中心)建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指导、推动全州各级妇联组织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维权志愿者队伍的各类服务活动,利用社会力量,做好维权工作;做好家庭贫困妇女、儿童的帮扶救助工作。5.进一步提高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发展工作能力。加强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和转移就业培训,基层妇女创业就业发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工作及其他妇女发展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发展能力。开展“乡村振兴”活动,大力实施“巾帼脱贫行动”,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重点加强贫困县妇女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成立红河州刺绣协会、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带动妇女发展。6.进一步提高州妇儿工委办公室服务能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及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县市及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推动红河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实施;以实施项目为依托,促进重难点问题解决;健全统计监测评估制度,确保监测评估的合法科学;加强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履职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5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8.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6.8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5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本年度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等费用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55.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8.65万元,上年结转46.8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8.65万元(本级财力508.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5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本年度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等费用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5.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0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50.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本年度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等费用纳入预算。项目支出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0%,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42万元,占总支出的85.21%,其中:“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56.4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77万元,主要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39%,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本年度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等费用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75%,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6.5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8.1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0.54万元,占总支出4.04%,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3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4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31.64万元,项目支出77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20年预算基本支出431.64万元,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11%,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本年度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等费用纳入预算。具体支出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险等工资和福利支出(人员经费)35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9%;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经费)18.74万元,占基本支出4.34%;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三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按政策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7%。
项目支出77万元,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8.70%,主要原因为州财政局安排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具体支出为:开展“暖冬慰问”贫困妇女儿童、评选命名“最美巾帼志愿者” “最美巾帼志愿服务集体” “最美巾帼奋斗者” “最美巾帼奋斗集体”、参与“三下乡”活动发放宣传品(资料)、依托律师事务所开展咨询服务、贫困妇女儿童及家庭临时救助、举办绣娘培训班、评选好媳妇 好儿女 好公婆 好邻居、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等各种妇联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如,办公经费、培训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符合财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及省级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9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6万元,较上年增加0.46万元,增长9.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加的变化原因:计划参加省妇联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6万元,较上年减少2.04万元,下降78.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减少的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红河州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红河州妇联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妇女发联合会2020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77万元,主绩效目标如下:
1.开展“暖冬慰问”贫困妇女儿童≥350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90%;2.以开展纪念2020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为契机,评选命名“最美巾帼志愿者”600名、“最美巾帼志愿服务集体”300个、“最美巾帼奋斗者”200名、“最美巾帼奋斗集体”50个;3.参与“三下乡”活动≥1次、发放宣传品(资料)≥1000份;4.依托律师事务所开展咨询服务≥3次,法治讲座≥2场(次);5.贫困妇女儿童及家庭临时救助人数≥2人(次);6.举办绣娘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20人,培训对象满意度≥90%;7.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活动,评选好媳妇50个、好儿女50个、好公婆50个、好邻居50个;8.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评选最美家庭100户;9.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 项目,形成调研报告数量≥1篇,培训人数≥50人(次)、培训对象满意度≥90%,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研讨活动≥1次,参加人数≥5人;10.实施“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红河州分中心建设”项目,建立示范点数量≥2个;11.形成实施“两规”评估报告数量≥2篇,实施“两规”定量监测指标数量≥190个;12.“家庭教育微学堂”推送家庭教育知识文章数量≥150篇,开展线下活动,参加活动儿童及家长人数≥150人(次);13.联合州图书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和家庭教育讲座活动,服务儿童及家长人次数≥1000人次;14.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张;15.通过与《红河日报》联合办报,利用报纸加大对妇联工作的宣传,全年编辑10期;16.全年编辑制作微信公众号40期;17.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印制发放网络安全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份;18.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意识,印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资料(宣传品)1200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水电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单位开支的离退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我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州妇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10.“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两纲”是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两规”是指: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红河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9.8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将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等费用纳入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2020年6月9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