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24-9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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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协调做好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负责全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负责全州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移民信访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州移民开发局为2005年11月正式成立的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根据(红编办〔2019〕23)号文件,进行机构改革,由红河州移民开发局更名为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为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机构由原来的四科一室重新设置为综合科、规划安置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稽查科、维护稳定科5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将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奔小康”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目标,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1.着力攻坚克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一是积极主动配合省搬迁安置办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做好弥泸大型灌区工程和石屏大型灌区工程的前期工作,按年度计划正常推进工作;二是认真做好2021年中型水利工程的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力争2021年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按年度计划要求顺利推进;三是继续做好已开工建设的2件大型灌区工程和7件中型水利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计划2021年完成移民安置补偿投资16000万元,无移民安置人口;四是继续加强和规范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搬迁安置办、水利主管部门沟通,按计划完成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各阶段验收工作。
2.着力加快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一是完成全州55605名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及直补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完成红河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完成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计划实施后扶项目55个,计划总投资13393万元;四是积极申报2021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移民新村项目6个,总投资4550万元;五是陆续完成各县市后期扶持项目验收工作;六是指导督促弥勒市、绿春县、金平县完成第五批避险解困项目前期工作;七是完成开远市后扶政策执行情况监测评估工作。
3.着力提高移民项目资金监管水平。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推动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程;二是严格执行移民资金计划管理,合理统筹,规范计划审批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强化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把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科学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四是切实加强移民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规范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省搬迁安置办、第三方对县市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效果监测评估;配合财政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稽察、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加强稽察审计、绩效评价和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建设,将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与事后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项目规范、资金高效、安全管理。
4.着力强化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更好地推动解决移民群众合理诉求,更好地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抓好“平安库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移民信访接待处理,坚持和完善信访制度,着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的治理效能,聚焦移民群众,压实工作责任,有效化解各类移民群众信访矛盾风险;三是真抓实干,统筹协调,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与移民安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形成预防化解信访矛盾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6.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17.37万元减少20.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纳入预算的人员相应减少2人,其中:退休1人,调出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6.86元,其中:本年收入396.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86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17.37万元减少20.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纳入预算的人员相应减少2人,其中:退休1人,调出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6.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6.8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17.37万元减少20.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纳入预算的人员相应减少2;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财政承担养老保险部分。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7.39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43万元,用于公务员5%医疗补助。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6万元,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9.5万元,用于财政承担住房公积金。
2200101 —行政运行31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09万元,公用经费52.4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行政绩效奖励(预留)、残疾人保证金、公用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无。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3次,共计接待5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逐年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同级财政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各科室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政府采购、接待费等日常部分。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5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63.42万元减少10.91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分析预算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随之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6张表)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