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23-7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000
附件1
红河州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红河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统计局机构设置为:
九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
一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州统计局普查中心。
三个事业单位: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州地方统计调查队、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红河州统计局负责管理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州地方统计调查队、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关键之年,局党组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州党委全会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州“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1.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州统计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高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障、纪律保障。
2.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联网直报全覆盖改革成效,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创新、绿色发展指数编制等推进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
3.推进统计监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4.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依法依规推进省统计局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严格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5.推进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为各级各部门输送优秀的经济人才。
6.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和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7.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创建平安建设,适时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应对和处理统计系统的负面舆情。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和扫黑除恶工作,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社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分别是: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红河州统计局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普查中心);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经济监测研究中心、统计执法监察支队)。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其他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20人(纳入社保)。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6.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7.34万元对比收入降低23.07%,主要原因是: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人口普查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6.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6.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6.50万元(本级财力1036.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347.34万元对比收入降低23.07%,主要原因是: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人口普查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36.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3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50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86.34万元对比增加8.92%,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180.0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预算561.00万元减少67.91%,主要原因是上年开展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人口普查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653.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费、办公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活动费、因公出国境、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扶贫队员费用等支出。
2.“2010504款信息事务”支出32.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维护、全州统计系统网络专线租用费,保障网络安全所需设备和耗材的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26.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必需的支出。(含工业统计,建筑业,基本单位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农业统计,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社会统计,环境统计,科技统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节能减排监测,行政区划,城乡划分统计,物流业抽样调查,文化产业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综合统计、农村综合统计、小康监测、贫困监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其他无主管部门的服务业、全州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四下”企业调查等共50多个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岗位培训)。
4.“201050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资料编印费(含《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
5.“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
6.“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2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13.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0.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2.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103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50万元,项目支出180.00万元。
1.基本支出856.50万元。主要用于:
① 301-工资福利支出73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1%。包括:基本工资180.86万元,津贴补贴201.94万元,奖金112.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2万元,住房公积金42.59万元。
②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4%。包括:办公费8.0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4.74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9.84万元,工会经费6.80万元,福利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万元,其他交通费27.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3万元。
③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5%。包括:离休费19.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0万元。
2.项目支出180万元,全部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30.97万元,印刷费32.00万元,培训费30.03万元,委托业务费44.00万元,租赁费3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购买服务项目8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39.03万元,其中:纳入政府采购服务预算项目2个,预算总额32.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万元,较上年预算19.69万元减少1.69万元,下降8.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00万元,较上年预算5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2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逐年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原则进行减少。根据工作实际,预计上级部门组织州本级1人出国(境)学习考察。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0万元,较上年预算5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50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逐年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6万元,较上年预算9.69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0.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较上年预算9.69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0.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原则进行减少。每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日常公务活动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编印《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统计公报》《月度卡片资料》等,提供给全州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决策参考。
2.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网络直报系统的安全运转和统计数据按时上报。
3.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对部门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统计制度的学习宣传。探索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进行《统计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提高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
4.继续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人口普查工作阶段任务,做好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2010501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信息事务——2010504款,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3、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款,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2010507款,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5.基本支出:用于红河州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红河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统计信息化建设、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其他大型普查调查活动等开支。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71万元,与上年预算112.08万元对比减少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驻村队员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2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