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17-7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其中:含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红河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3个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下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共8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粮食储备科、物资能源储备科、规划建设科、财务审计科、安全发展科、执法督查局、人事科。单位编制人数:行政编制26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现有在职职工3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三级调研员1名;四级调研员2名;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4名;科员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工勤5人。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享受单项副厅级待遇1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退休5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红河州粮食安全战略。红河州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落实。
2、粮食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实施“优质优价”“以销定储”“以储定种” ,大力发展云恢290、滇屯502、梯田红米等优质特色粮食,努力打造“红米”品牌。促进特色优质粮食规模化种植、收储经营和精深加工及转化。
4、认真做好粮食购销和政策性粮食储备工作。组织企业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做到产得优高价收,带动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
5、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把政策性粮食作为监管重点,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出库监管,依法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6、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应急预警监测。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今年我们重点在粮食应急网点和应急加工供应保障措施建设上下功夫。
7、做好救灾物资和重要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省、州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我州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5人,其中: 离休 3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72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28.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拨款收入 4728.07万元比上年增加2676.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资金州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经费增加2453.89万元、红河州粮食质量监测经费增加7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728.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728.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728.07万元(本级财力 4728.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拨款收入 4728.07万元比上年增加2676.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资金州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经费增加2453.89万元、红河州粮食质量监测经费增加7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728.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2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56.63万元;项目支出3950.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6.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项目资金州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经费增加2453.89万元、红河州粮食质量监测经费增加7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02.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万元、转移性支出226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无增减。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市级粮食储备风险基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预算减少原因为单位单位开展厉行节约降低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为单位单位开展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保有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下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因公务用车车龄较长修理费及运行费逐年大幅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粮食风险金是保障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粮食储备任务、保障地方粮食安全的基础。
2、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是保障每年粮食生产周期设定,对红河州内各市县新收获粮食质量和品质进行抽查,对收获粮食的质量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对州、市(县)级储备粮进行抽检,对军供粮食进行抽检。切实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维护区域内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及统计价格监测经费是保障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抓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收购市场秩序,细化粮食收购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粮食产销合作,切实维护粮农利益,促进粮食增产增收。
4、救灾物资采购资金是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六有”保障,应对突发性灾害救助所需确保受灾群众能及时得也救助。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红河州级粮食风险基金:政府粮食储备是保障地方粮食安全的必须措施。也是上一级政府下达指标任务,下级政府必须按要求完成的项目。
红河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 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要求,开展红河州13个市县范围内“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检查、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开展军供粮、储备粮、学生用粮的质量安全监测,符合《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让全州人民吃放心粮,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经费: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府措施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6〕176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要求,牵头组织全州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对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州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安全。
红河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经费:2021年完成全州粮油统计监测任务,建立粮油价格监测点46个,对粮食市场粮油价格全面预警监测,重要疫性期间一日一报监测;建立居民粮食收支存调查户473户,对居民口粮口油消费情况进行调查把握;对社会粮食流通企业进行全面统计,扩大统计覆盖面;开展粮食收购进度统计,把握粮食收购情况;对全州粮食储备企业政府储备粮油进行全面统计管理;开展全州社会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农户存在粮调查,并按省局安排开展其他专项粮油统计调查,对全州粮油供需情况全面把握。通过对粮食流通各项内容,各个环节进行统计调查监测,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粮食统计信息,切实保障社会粮食安全。项目按《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分类细化推动。
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项目属突发性灾害所需,有灾必处是政府职能,保社会稳定是大局。按上级和灾民的受灾情况及时应对处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强化粮食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