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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06-54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是负责全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州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管理、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成立于1988年12月,属自收自支财政统筹事业单位,编制11人,在编人员10人;2009年3月我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见红机编[2009]33号文。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召开全州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长会议通报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站长工作会议内容,研究了我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当前的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加强了工作协同和交流。二是做好群众上访接待和质量投诉处理。三是推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五是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六是加强监督机构队伍的建设,把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成为公正廉洁、精干高效、勤政务实的机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4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4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4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4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3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20年预算数一样。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万元,和2020年预算一样,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43万元,和2020年预算一样。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8.23万。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补贴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021年2月4日

附件【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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