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05-9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属红河州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是负责制定全州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对全州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为科级单位,没有下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通过开展深入调研和分析,形成红河州“十四五”时期房地产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完成红河州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2.继续抓好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进展。2021年计划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13%;商品房销售面积计划完成3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
3.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清理整顿,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房地产业协会主导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商品房销售。
4.以蒙自市为先行先试,提升物业小区智慧化水平。蒙自市制定了《蒙自市智慧小区建设技术标准》,计划建设金茂首府、西湖水岸一期、创泰翰文苑、听蓝半山、天佑璟玥、钜城云锦6个智慧小区,通过手机APP,实现社区网络商圈,为小区业主提供智能、便捷的增值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25万元,上年结转3.61万元。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增加6.5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医保由单位自行缴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25万元,上年结转3.6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25万元(本级财力67.25万元)。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增加6.5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医保由单位自行缴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5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增加6.5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医保由单位自行缴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1.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1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5.96万元,于上年相比预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4.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2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有变动。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3.65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本年新增预算项目。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2.1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本年新增预算项目。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本年新增预算项目。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公务出差人员大部分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锐减,实际应参照上年支出填列2万元,但因填报理解错误,未将2021年预计从收费成本补偿支出中列支的费用填入其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