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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02-4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0000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三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四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五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六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密、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经济联络科。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和服务,参与经济政策研究和制定,为州委、州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负责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鼓励创业、引导创新、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开展国内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上规模民营企业、“走出去”非公有制企业调研统计和全省非公有制企业100强申报推荐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商联开展经济服务和对外联络工作。 

  (3)社会扶贫办。负责组织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光彩事业、扶贫开发、社会公益、促进就业再就业;负责联系指导和推动基层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会员企业促进就业再就业,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负责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光彩事业数据统计与分析,建立州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贡献业绩库;负责表彰宣传光彩事业先进典型;负责工商联挂钩脱贫攻坚工作;承担州光彩事业促进会日常工作。 

  (4)会员管理科。负责搭建行业商会协会、会员企业与州委、州政府的交流、联系、沟通平台,建立对话机制;负责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反映会员意见,组织会员活动,协助做好会员企业和员工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日常联系、情况收集和考察,协助做好相关代表人士组织推荐工作;负责州总商会年检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行业商会和直属会员组织建设;负责管理直属会员档案,联系领导机构成员,做好执委会、常委会领导机构组织工作和执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具体工作。 

  (5)宣传教育科。负责宣传非公有制经济方针政策和工商联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典型宣传工作;负责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州工商联微信公众号;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6)调研室。负责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商会协会、工商联政策理论研究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动态研究工作;负责重要课题调查研究和申报、验收工作;负责参政议政有关工作,起草政协团体提案和大会发言材料;负责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稿起草工作;负责工商联历史研究,编纂工商联(总商会)大事记、年鉴、史料;承担州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日常工作。 

  (7)法律维权科。负责对会员开展法律咨询、培训和服务,送法进企业,协调处理会员民(商)事纠纷案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负责开展涉及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课题研究;负责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机制,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开展集体协商和法律维权交流;负责联系相关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参与非公有制经济法治环境建设;负责政府评议职能部门工作;负责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州工作;负责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工作,帮助解决民营企业涉法涉诉法律知识产权等问题,发挥职能作用。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17名、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1名。设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3名(副处级),秘书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州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我州发展提出的“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四个新要求,我州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及“13611”工作思路,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新贡献。 

  1、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服务大局,推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红河州工商联作为州委、州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要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推动工商联事业不断创新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党委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着力推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6个方面政策举措的落实,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使民营经济成为推动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以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和参加省工商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加强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养。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协助党和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履行好参政议政工作职责。 

  发挥好工商联作为州政协组成单位的作用,履行好工商联参政议政职能。按照省联工作安排,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加强专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调研成果转化为提案、专报的质量。充分发挥州工商联界政协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执行好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发挥好参政议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围绕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明确重点调研课题,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工商联界别有价值、高质量的建议。为开好“两会”,提早准备做好州政协十二届四 次会议的大会发言、集体提案等相关工作,确保大会发言入选和提案质量有升不降。依托县市工商联和填报的民营企业,完成好每季度民营企业调查系统问卷工作。 

  4、搭建服务平台,助推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争取州委州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协调沟通,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做好沪滇企业对接跟踪服务工作,帮助我州企业的名、特、优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助手的积极作用,在开展贷免扶补、“两个十万”、劳动密集型等小微企业培育工程中,加强与州人社局、州工信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县市工商联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全面完成下达指标。深入基层指导“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认真抓好创业户的还款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按省要求每月还款任务数不低于98%还款率,力争还款率达99%以上; 

  5、大力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 

  在巩固“一个设立、五个有”基础上,持之以恒的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切实发挥县级工商联作用。组织开展“四好”商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对商会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激发商会活力。对部分代表性不强、履行工商联职能不够的成员进行调整,吸收一批守法经营、行业影响力强、热心工商联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新兴产业带头人和青年企业进入执委会。进一步明确企业家副主席和商会副会长在政治素质、行业示范、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执常委、会员履职情况的管理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会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青年企业家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努力提升他们的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为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组织好州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搭建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共同合作发展的平台。 

  6、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和与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合作,努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通过解决实际困难,扩大民营投诉中心的影响力和工商联娘家人的凝聚力。加大“法律三进”宣传活动范围和培训工作力度,通过普法宣传、维权案例等,提高民营企业的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增强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让法治观念深入商会企业。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州级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室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非公企业和调解员发挥特有专长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7、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全面加强红河州工商联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按照年初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总结提升,打造工作品牌。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工商联和商会组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82.48万元,增长率为16.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较2020年我会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津贴预算收入增加;二是公用运行经费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是由于年初预算部门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8.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8.66万元(本级财力558.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81.22万元,增长率为15.8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较2020年我会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津贴预算收入增加;二是公用运行经费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是由于年初预算部门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8.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会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工资津贴预算支出增加,二是公用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州财政局要求缩减2%的项目经费,二是我会严格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经费的使用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128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413.44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2012899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2021年日常工作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7万元和民营企业“十四五”规划经费3万元。 

  3.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记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预算数为45.3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23.04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数为9.8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25.84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在职人员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8.66万元,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18.6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用于保障州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518.66万元。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51.11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50101)341.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102)83.47万元、住房公积金(50103)2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8%;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7.5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50201)48.33万元、会议费(50202)3万元、培训费(50203)5.87万元、公务接待费(5020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020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9)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2%。 

  2.项目支出情况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2021年用于保障州工商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万元,其中包括:一是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0.60万元(其中:50201办公经费16.50万元、50203培训费7.00万元、50205委托业务费3.00万元、50209维修(护)费0.50万元、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万元);二是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中的设备购置(50306)2.00万元,主要用于我会2021年购置办公设备的设备购置款;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中的社会福利和救助(50901)4.4万元,主要用于奖励2021年慰问全州原工商业者及遗孀55人 。 

  (2)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该项目资金50205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将用于用于邀请第三方参与我州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工作,我会将着眼于我州民营企业的基本现实情况,深入调研,集中力量解决我州民营企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我州民营企业在“十四五”期间的发展作出更加具有战略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的规划。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1个,采购预算资金31.5万元。 

  (一)货物采购计划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根据2021年工作计划和需要,计划采购货物64次,合计11.5万元。其中:计划采购办公用电脑8台,采购金额为2万元;计划采购办公用打印机5台,采购金额为2.5万元;计划采购办公用家具22件,采购金额为2.1万元;计划采购办公低值易耗品14件,采购金额为1.4万元;计划采购办公用纸10件,采购金额为1万元;计划采购印刷费5次,采购金额为2.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根据2021年工作计划和需要,计划有政府购买服务7次,计划金额为20万元。其中: 

  购买服务项目民营企业多元化调解纠纷服务2次,合计金额6万元; 

  购买服务项目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服务2次,合计金额7万元; 

  购买服务项目印刷服务2次,合计金额为4万元; 

  购买服务项目邀请第三方参与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工作1次,计划金额为3万元。 

  (三)购买工程计划 

      我会无购买工程计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3.40万元,较上年减少2.60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我会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和支出数。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3.40万元,较上年减少2.60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数和支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有两个预算项目,分别为州工商联专项经费和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州工商联专项经费的项目绩效评审的总分值为65分,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的项目绩效评审的总分值为62.75分。 

  (一)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为: 

  1.2021年州工商业联合会专项经费的项目目标主要是:一是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服务大局,推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履行好参政议政工作职责。四是搭建服务平台,助推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大力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六是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七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工商联办公条件,基层组织建设,工商联工作经费,非公经济党建工作,考察交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宣传教育、开展非公企业调研、促进行业商会发展、促进州委州政府与非公经济的联系等。 

  2.2021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指标为: 

  (1)向我州行业商会、执委企业等发放民法典及法律宣传材料≥200份; 

  (2)慰问我州健在原工商业者及遗孀=55人; 

  (3)扶植、补助基层商会建设=205个; 

  (4)办公设备购置购置数量(台)>8; 

  (5)开展民营企业调研课题和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研究课题,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数量,完成调研报告≥3份; 

  (6)做好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州政协大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完成提案办理件数≥5件; 

  (7) 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1100户; 

  (8)开展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知识、小微企业培育、法律知识、党的政策等宣传培训和会议,举办非公企业培训会议次数≥4次; 

  (9)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90%; 

  (10)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工作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工作完成率≥95%; 

  (11)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完成率=100%; 

  (12)“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管理、协调工作完成率≥95%; 

  (13)开展民营企业调研点工作完成情况>90%; 

  (14)基础大走访完成率>80%; 

  (15)完成当年工作计划,项目资金在2021年当年使用完≥95%; 

  (16) 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稳快速发展≥95%; 

  (17)保证当年工作计划顺利实施并延续实施≥90%; 

  (18) 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评分>80%; 

  (19)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创业者、小微企业的满意度>80%; 

  (20)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满意度>80%。 

  (二)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为: 

  1. 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项目目标主要为:一是做好我州民营企业“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科学研判“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前提和基础,是准确提出“十四五”规划理念、目标、任务、项目等规划内容的基本前提。二是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深入我州13县市的民营企业进行走访,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邀请第三方机构加入到规划项目中来,支撑好我州民营企业“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编制《红河州民营企业“十四五”规划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是“十四五”期间我州民营经济发展主要任务和全部工作的中心,我会“十四五”期间的工作都可以围绕改报告开展。四是将编制好的《红河州民营企业“十四五”规划调研报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2. 民营经济“十四五”规划经费项目绩效指标为: 

  (1)研究报告数量≥1个; 

  (2)研究报告总字数≥5000字; 

  (3)形成建议、意见条数≥5条; 

  (4)成果转化率≥60%; 

  (5)验收通过率≥80%; 

  (6)领导批示圈阅次数≥1次; 

  (7)成果信息发布或报道次数≥1次; 

  (8)研究成果采纳率≥60%; 

  (9)调查民营企业满意度≥80%。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我会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规定,施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中的“三公经费”支出比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2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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