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58-93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成立于2015年,主要职能是:辖区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减灾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为地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仅包含本级,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雷电灾害防御,主要为:雷电监测预警、预报,防雷安全监管、监督检查。防雷安全知识宣传、科普。
2.雷击灾害鉴定,主要为:雷电灾情调查与分析评估工作,收集汇总上报雷电灾情,督促、指导遭受雷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雷电灾害防护措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为财政全供给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8.85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8.85万元,原因为:1、2020年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预算系统取数出错,误将在职人员预留绩效奖励多计入预算171.8万元,本年度已修正;2、2021年在职人员级别晋升,工资有所调增,基本支出增加2.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6万元(本级财力39.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8.85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8.85万元,原因为:1、2020年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预算系统取数出错,误将在职人员预留绩效奖励多计入预算171.8万元,本年度已修正;2、2021年在职人员级别晋升,工资有所调增,基本支出增加2.9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6万元,以上年对比减少168.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1、2020年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预算系统取数出错,误将在职人员预留绩效奖励多计入预算171.8万元,本年度已修正;2、2021年在职人员级别晋升,工资有所调增,基本支出增加2.9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3.39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为2.04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为0.7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0.09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人员的生育保险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为31.08万元,用于发放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励、工伤失业保险,职工公用经费、教育经费、福利费及工会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为2.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66万元,其中: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3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励、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主要包括: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0年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基本支出是指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保障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机构运转、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21万元,为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该中心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与上年对比,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