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55-4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强戒人员的收容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依法报批并执行对强戒人员延长或减少强戒期限、所外就医和解除强制隔离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
(3)负责强戒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国有资产、安全保卫以及枪支弹药、警用器械、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强戒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康复治疗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组织实施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强戒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强戒人民警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纪委、政治处及12个职能科室和六个强戒大队,分别为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管理科、卫生科(卫生所)、习艺劳动科、警戒保卫科、调查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后勤保障科、第一至第六个强戒管理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对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的认识,坚持政治建警,坚守安全底线,提高戒治质量,充分发挥戒毒机关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组织警察、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司法部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就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抓组织强保障,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发展党员等为重点,使党的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戒毒工作发展进步。
二是突出抓好场所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安全底线意识,紧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专项行动,抓基层、打基础,查隐患、严整改,全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自然灾害的防范,实行隐患分类排查管控月报告制度,确保隐患整治彻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突水平,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实施“动中备勤”,实现“快反突击”。推行科学、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改进警务执勤模式,织密织牢安全管理网格。持续开展整顿戒治秩序、严惩违规违纪专项行动,严肃查纠“十种违规违纪行为”,注重惩教并重,进一步营造良好戒治氛围。落实制度,规范管理,按照司法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和省戒毒局的部署要求,学习掌握和执行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规范》,努力从制度落实、现场管理、岗位职责、形象风貌等方面强化场所管理,提升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突出抓好疫情防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打持久战的思想,以防境外输入为重点,强化源头管控,分区分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四早”,落实“三个一切”“三防一安全”“六必”和“三零”,全力以赴做好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零报告、零输入、零炒作目标。严肃疫情防控纪律,建立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警务执勤模式,常态化组织实施警察、职工、辅警及亲属疫情信息排查,坚决守住防疫情输入底线。突出做好新收治人员的防控工作,严把“入所、摸排、隔离”三大关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与有关生产商、供应商的协调,建立合作机制,确保储备充足、调度有方。建立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积极主动与各地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协调沟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联防联控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场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及时梳理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修订完善预案,固化防控措施,提升防疫控疾能力。
四是突出抓好公正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恪守法律权限,严格依法收治、管理戒毒人员,不越权不违法,确保所有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确保各个执法环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巩固教育矫治工作基础,落实个别教育、“十必谈”、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和“三知道一熟悉”等制度,保障戒治时间和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结合国家大事、民生关切热点和节日、纪念日等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深化“云课堂”技术应用,提高智慧戒治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医疗基础建设,采取医联体建设、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医疗机构参与戒毒治疗和医疗工作。规范场所医疗机构设置,加强医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戒毒医疗服务”项目登记,构建戒毒医疗康复服务平台。提高生活卫生保障能力,完善生活卫生基础设施,强化制度责任落实,巩固提升生活卫生达标建设成果。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生活保障监管,规范生活物资采购程序。落实“农残检测”“食品留样”制度,杜绝食源性安全事件。严格实物量标准,探索满足不同健康需求的营养膳食处方,打造“五好食堂”“可视化厨房”等亮点,加大电子商务建设和管理力度。
五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全面加强警察、职工党纪国法、职业操守和职业底线教育,认真查摆和整顿戒毒管理、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方面问题。围绕“五个过硬”和“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加强戒毒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加强干警素质教育,培育职业精神,切实提高警察职工和辅警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落实制度不可逾越,执行纪律不可逾越。坚持权责一致、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狠抓“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六个绝不允许”等铁规、禁令的贯彻执行,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不断健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努力建设素质过硬的人民警察队伍。
六是突出抓好场所改扩建项目建设。认真履职,担当作为,全面完成场所改扩建建设目标任务,积极争取支持将场所改扩建二期建设项目列入“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提升场所的收戒能力,为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0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01.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114.17万元,增幅为3.58%,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度我单位调入7人,使2021年度预算编制中人员经费及相关经费相应增加;2.2021年度的预算编制中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5%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预算项目;3.2021年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用服装经费列入预算,故项目经费较2020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53.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01.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01.22万元(本级财力3,301.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321.47万元,减幅为73.85%,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财政一次性拨付改扩建项目中央预算经费,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2020年改扩建项目继续推进,该项目资金支付项目款,因此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含2019年改扩建项目结转资金,而2021年预算收入中没有包含改扩建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01.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0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17,增加2.8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人员晋升职务职级、人员增加、医疗保险列入预算,故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各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服装经费预算编制的通知》(〔2020〕-818)文件要求,2021年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用服装经费列入预算,故项目经费较2020年增加,上年未安排警察服装经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4(类)-08(款)-01(项)行政运行”2,361.59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民警察服装经费;“204(类)公共安全支出37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支出;“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支部书记支委补贴、退休支部党建工作等;“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4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业年金缴费;“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2.53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4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人员医疗补助缴费;“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大病医疗补助缴费;“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37.41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2万元,较上年减少1.83万元,下降9.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相比,与之持平,无增加减少,共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相比,与之持平,无增加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要求,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02万元,较上年14.85万元减少1.83万元,下降12.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2万元,较上年减少1.83万元,下降12.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约要求,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23万元人民警察服装费,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是执法、维持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侵犯。人民警察执法执勤统一着警察制服,是警察身份的象征和标志,确保执法工作公正、规范和统一。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各州、市戒毒所人民警察服装经费预算编制的通知》〔2020〕-818号通知要求,各州市强毒所人民警察着装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当地财政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保障。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和省戒毒局“六个一考核”的重点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坚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戒治质量,防范化解风险,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戒矫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8.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分析:调入7人,退休1人,增加6人,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相应略有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人民警察服装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各州市强戒所人民警察服装经费预算编制的通知》(〔2020〕-818)。
三、项目实施单位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保障2021年115人警察换装及部分警察首次着装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由云南省司法厅统一组织服装采购,再统一进行服装费用结算、分配。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当地财政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保障。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交付采购项目和款项。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是执法、维持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侵犯。人民警察执法执勤统一着警察制服,是警察身份的象征和标志,确保执法工作公正、规范和统一。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坚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戒治质量,防范化解风险,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