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47-4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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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2-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属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州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及麻风病畸残康复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主要设有办公室、财务科、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门诊、皮肤病性病防治二门诊。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指导工作;
2.承担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
3.负责对全州13县市的麻风病线索进行排查、鉴定、病例确诊、治疗及技术指导、业务督导和人员培训;
4.为在院的麻风病人提供免费服药和康复护理,稳定其病情,改善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以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维护麻风村持续有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退休人员已并入社保管理)。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5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9.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3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岗位变动,财政对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由财政统一代缴改为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纳。该经费财政划拨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59.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9.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9.19万元(本级财力459.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3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岗位变动,财政对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医保局关于实施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红税发〔2020〕93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由财政统一代缴改为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纳。该经费财政划拨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59.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岗位变动,人员经费增加,同时,财政拨付单位自行申报缴纳医疗保险;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0.78万,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6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类)04(款)01(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47.36万,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工作运行支出、麻风病人医药救济费等。
210(类)04(款)02(项)“卫生监督机构”:13.68万,主要用于麻风病人生活补助。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2.36万;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12.14万;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万,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缴费支出。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5.06万,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14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 “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