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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20-5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 

  第二部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联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全州合作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供销行业发展、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项目建议,推进服务“三农”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项目建设。 

  3.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州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州农资公司和县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4.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5.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7.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供销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有8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会科、信息技术科、老干部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2.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红河供销经济高质量发展。 

  3.坚持规范与创新并举,进一步夯实全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基础。 

  4.推动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5.大力弘扬供销传统精神和优良作风,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本领。 

  6.持续加大巡察整改力度,推动从严治社向纵深发展。 

  7.强化统筹协调,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4.4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42万元,主要为2021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由部门缴纳,项目投入较上年增加,导致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4.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4.49万元(本级财力794.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42万元,主要为2021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由部门缴纳,项目投入较上年增加,导致收入比去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4.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2万元,主要为2021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由部门缴纳,导致收入比去年增加;项目支出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万元,主要为2021年项目投入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55万元,主要为 

  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以及遗属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0.2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减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2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一名职工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26.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96万元,主要是从2021年起医疗补助由单位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37万元,主要是从2021年起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单位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基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补充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7万元,主要是从2021年起大病补充医疗支出由单位缴纳。  

  “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行政运行)498.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45万元,主要为调整基础工资收入,2020年11月单位新增一名职工,导致经费增加。 

  “2160217”-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站维护费”,与上年项目经费一致。  

  “2160217”-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市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主要是对项目投入侧重点有所改变。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供销发展专项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4万元,主要是对项目投入侧重点有所改变。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助县市“供销社发展资金”项目支出;与上年项目经费一致。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助县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50万元,主要是加大对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投入侧重点有所改变。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3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1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以及单位新增一名职工所致。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3个:金额8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市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资金”支出10万元;用于补助县市“供销发展资金”项目支出20万元;补助县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支出50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万元,较上年减少28.3万元,下降74.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按照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已无公务用车,2020年预算此经费主要是用于列支单位在公务用车平台的租车费用(其他交通费-租车费),2021年按照规定公务车租车费用不在此反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部署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不断开创红河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新力量。 

  (一)供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2021年,在现有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全州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和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新建村级基层社10个,改造提升乡镇基层社13个,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建设农业生产服务中心5个,创建示范合作社20个,建设综合服务社等20个,乡村流通实用人才培训1000人,努力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30个,电商基地1个,维护159个红河农产品信息站点;全州食用菌产值达到5.7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达35个以上;食用菌产业发展注册商标达5个以上;全州供销社系统预计投资3.59亿元,建设冷链物流项目10个,占地面积达130亩,建筑面积达56000㎡。 

  (二)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站维护经费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2021年,管理维护“红农网”159个信息服务站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红农网”信息的采集与发布任务圆满完成。切实为宣传、推荐红河州农产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作出有力的贡献。 

  (三)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2021年,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明确将电子商务建设作为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重点任务,整合系统内外资源,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把供销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列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点、品牌等资源优势,努力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30个,电商基地1个。 

  (四)食用菌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全州供销系统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97号)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我州食用菌产业发展升级版,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红河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力争2021年,全州食用菌产值达到5.7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达35个以上;食用菌产业发展注册商标达5个以上。 

      2.全州供销系统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9号)、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等10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红供发〔2020〕24号)要求,明确将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作为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重点任务,整合系统内外资源,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全州供销社系统预计投资3.59亿元,建设冷链物流项目10个,占地面积达130亩,建筑面积达56000㎡。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供销发展资金:为改善我州“三农”融资环境,加快推进我州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设立 “供销发展资金”。 

  2.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红河农产品信息网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的通知》(红政发〔2003〕50号),由州供销合作社负责承建和管理维护的一个面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乡村农户的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旨在宣传和推介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解决好农产品卖难、卖好问题,促进我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用信息化推动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3.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资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红河州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拓宽农特产品网销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物流、政策等支撑体系,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探索创新农村商贸流通服务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4.食用菌产业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97号)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我州食用菌产业发展升级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9号)、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等10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红供发〔2020〕24号)要求,明确将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作为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重点任务,整合系统内外资源,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单位增加一名职工后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7500111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7500000 

附件【附件3:16000600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xlsx
附件【附件4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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