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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43-4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州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州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州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州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州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州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州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州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

  (3)与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州水利局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内设科室11个加1个机关及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运输科、综合管养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公室、水上搜救应急中心)、财务审计科、铁路科、民航科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机构改革并入的红河州民航发展中心和原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因编制人数限制,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日常核算及决算并入我局机关核算,红河州民航发展中心2021年暂并入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编制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抓住实施交通强国战略新机遇,在继续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综合交通发展总体安排的基础上,为着力构建北融滇中、南联越南、东接两广、西通缅老的综合交通网络格局,为助推红河打造成为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重要交通枢纽,为服务红河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交通基础保障,启动“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项目建设,特别加快以高速公路、铁路、民航为重点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步伐,为构建四通八达、更加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奠定基础。加速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深入实施“互联互通”高速公路项目,努力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动脉、以国省道为经络、以农村公路为毛细血管的干支相连、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网络,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一是加快推进“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高速公路建设。加速推进蔓耗至金平、建水(个旧)至元阳、元阳至绿春、弥勒至玉溪高速、绿春至江城至勐醒5条“能通全通”高速公路,力争蔓耗至金平、建水(个旧)至元阳2条高速公路于2021年上半年实现建成通车;全力推进金平至金水河、泸西至丘北、峨山至石屏至红河3条“互联互通”高速公路,力争启动建设河口至马关、屏边至河口、开远至建水、通海至石屏(龙朋)4条高速公路,加快石屏宝秀至大开门、红河至绿春、绿春至金平、弥勒至建水、建水绕城5条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干线路网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国道219李仙江至绿春段改造工程建设,力争国道219绿春至金平段改造工程立项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完成省级下达的一批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助推农村公路通硬化路项目持续向自然村延伸,助推乡村振兴。

  2.加快铁路项目建设步伐,为构建快捷高效的铁路交通网络格局奠定基础。以推动“四向通铁路”目标不断实现,力争弥蒙铁路在2021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同时积极规划蒙自至文山铁路、曲靖至泸西至弥勒铁路、弥勒至玉溪至楚雄城际铁路、蒙自至普洱铁路、建水至石屏至元江铁路5条干线铁路,以及自贸区专用线、经开区专用线、开远专用线、泸西专用线4条铁路专用线。

  3.加快机场项目建设步伐,为实现“南北通航空”目标奠定基础。加快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建设,力争元阳机场获得可研批复并实现开工。弥勒通用机场力争一季度试飞通航。

  4.加快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为构建高效、便捷的客货物流节点奠定基础。继续助推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并规划弥勒、元阳、河口、开远、建水、个旧6个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

  5.全力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继续以“群众出行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舒畅”为出发点,以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为目标,努力抓好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狠抓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扎实推进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建设,保持全州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向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因编制人数受限,并入局机关核算)、红河州民航发展中心暂并入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中心编制预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4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47.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873.9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4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47.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47.22万元(本级财力17,647.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873.9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47.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64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转到各预算单位开支;项目支出16,835.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21.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运营补贴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州造价中心、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2021年预计退休等变动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州造价中心、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及州造价中心、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及州造价中心、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留绩效奖励等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公用经费、小汽车燃修费、统保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遗属补助等。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支出,主要反映对下转移支付13市县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年度公路水毁抢险保通专项补助资金、“四好农村路”州级示范乡奖补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支出,主要反映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及并入州造价管理中心预算的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留绩效奖励等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专项经费、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补助资金、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专项资金、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专项资金、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铁路运输-铁路专项运输”支出,主要反映铁路运营补贴专项资金、加开动车专项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州造价中心、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收入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省配套事项,主要用于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金额2,900.00万元,功能科目为“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主要用于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金额2,900.00万元,功能科目为“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主要用于13县市公路水毁抢险保通240.00万元,“四好农村路”州级示范乡奖补专项资金390.00万元,功能科目均为“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92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2.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减少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逐年压缩“三公”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5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3次,共计接待1390人次。

  减少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逐年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逐年压缩“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共11个项目,全部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和项目属性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基本情况如下: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设置了8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2个指标。

  年度公路水毁抢险保通专项补助资金设置了5个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四好农村路”州级示范乡奖补专项资金设置了5个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项目设置了5个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助资金设置了6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考核补助资金设置了7个产出指标,2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专项资金设置了6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设置了6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设置了6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铁路运营亏损补贴专项资金设置了6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设置了6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0个指标。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设置情况查看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我部门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发生活费、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预计本年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等。

  3.交通运输支出:指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根据省级要求,农村公路养护省级配套资金按照省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配套,同时要求州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相应的资金配套。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103.1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包括:动车开行专项经费和县市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立项依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红河州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行旅客列车合作协议》《红河州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交管养〔2016〕708号)、《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红交发〔2020〕9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实施单位: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实施单位:13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项目基本概况: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开行旅客列车合作协议》,为促进红河州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展,提高红河州地方城市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作开行昆明至蒙自方向动车。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基本概况: 结合《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省、州、县(市)承担比例配套。省级以每年省交通运输厅纳入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里程为准,按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标准补助,州级应通过公共财政预算配套养护资金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20%;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公共财政预算配套养护资金,一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60%,二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50%,三类县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的30%。不按要求足额配套养护资金的,按比例核减省级养护补助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内容:由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固定机车车辆设备、机车车辆维修保养、客车乘务和售票、候车、安检查危及旅客乘降组织等服务工作,双方共同负责形象推介及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服务期限自2019年1月5日起至2020年1月4日止(以实际开行时间为准,期限为1年)。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实施内容: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和特大桥梁养护工程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红河州人民政府按每对1100万元/年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费用,开行3对动车合计3300万元/年。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州级配套合计2,900.00万元(分别为:个旧市168.00万元,开远市165.00万元,蒙自市197.00万元,弥勒市191.00万元,屏边县114.00万元,建水县181.00万元,石屏县261.00万元,泸西县226.00万元,元阳县281.00万元,红河县211.00万元,金平县245.00万元;绿春县329.00万元,河口县28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项目实施计划:保障自2019年1月5日起使用复兴号动车组系列时速160KM动力集中动车组(CR200J)开行昆明至蒙自直通车3对,单程旅时3小时左右,服务期限自2019年1月5日起至2020年1月4日止(以实际开行时间为准,期限为1年)。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实施计划:按照《云南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云路农〔2020〕170号)要求实施,2021年计划完成全州农村公路列养里程共计25,240.67公里(其中:地方管国道2,143.023公里,地方管省道2,041.509公里,地方管县道6,522.05公里,乡道12,844.31公里,村道1,689.775公里)大中修工程。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动车开行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成效:动车的开通,对提高红河州地方城市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红河州城市发展,红河州形象旅游形象宣传,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将为沿线人民群众出行带来极大的方便,带动沿线经济增长。项目的实施对州内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的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都起到关键的作用。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实施成效:大中修完成率100%,日常养护完成率100%,小修保养完成率100%,桥梁养护完成率100%。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公路沿线群众对公路养护工作的满意度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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