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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11-74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附件2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3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于2016年6月1日批准成立,《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的批复》(红编[2016]42号),为州机关事务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调度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度,我们坚定信心谋发展,用心用情做服务、真抓实干提质量、立足本职,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好州级机关各部门公务用车,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

  二是着力抓好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

  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高效运转、规范管理,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保障公务出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公务出行保障制度。

  ﹙1﹚2021年度,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制度》,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行“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本中心的工作职责,按照管理和服务的实际,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预算编制。

  ﹙2﹚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方针,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使预算编制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坚持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等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本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收入计划、基本支出计划、项目支出计划,实行综合财务管理;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不编制赤字预算。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42辆,实有车辆14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8.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2.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72.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8.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8.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8.36万元(本级财力718.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2.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72.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8.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7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1.5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财政预算给100万元的办公房屋租赁费和车辆运行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1(类)03(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691.4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529.23万元增加162.23万元,主要是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62.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财政预算给100万元的办公房屋租赁费和车辆运行费。

  2. 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0.33万元增加0.2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 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7.2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6.55万元增加0.66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3. 210(类)11(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9.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9.11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18.3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72.25万元,增减变动情况是:

  基本支出618.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7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1.55万元;

  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财政预算给100万元的办公房屋租赁费和车辆运行费。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5.4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3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3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1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1 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0辆,购置费预计291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经过三年多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降低了运行成本、减轻了财政压力。二是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方式,有效解决了过去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堵塞了车辆维修保养报销各种费用的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群众关心的公车私用、违规停放、乱停乱放等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三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促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改革性补贴等。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2021年1月29日

    附件四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21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件【180511003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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