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53-8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歌舞团创建于1951年,是一个由哈尼族、彝族、苗族、傣族、拉祜族、回族、白族、蒙古族、汉族等各民族演员组成的综合性艺术团体。60多年来,我团立足本土,坚持走发展民族文化的道路,坚持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边疆各族人民服务, 是一个有艺术造诣的、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12年全国院团改革,我团经中共红河州委同意并批复(红复〔2012〕14号)现已划转为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团的主要职能是: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观众服务;承担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普及推广及表演人才培养,并承担国内、国际交流性演出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团共设立七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舞蹈队、歌队、乐队、舞美队、创作室、辅教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方面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统领,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核心,以夯实党支部工作为基础,以思想建设、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为重点,以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为关键,聚焦问题、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团部党建工作“走在前”。
2.业务工作方面
(1)修改完善打磨舞剧《流芳》,并组织全国巡演;
(2)创作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4个小节目;
(3)创作3个作品感、主题感强的深度小作品;
(4)完成基层惠民演出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3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2.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89.6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89.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2.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2.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2.69万元(本级财力1462.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89.6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89.6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2.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减少5.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19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主要用于开支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生活补助、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方面的开支以及维持单位正常工作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3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28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2.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费用开支,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9.99万元。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3.14万元。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3.07万元。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79万元。
7.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2.0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87.69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1.基本支出
⑴工资福利支出1311.2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304.58万元,在职人员津贴补贴179.43万元,在职人员绩效工资149.12万元,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18.81万元,事业绩效奖励220.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19.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3.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07万元,大病补充保险4.7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83万元,工伤保险1.8万元,失业保险4.78万元,住房公积金82.02万元;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76.4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34.28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3.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9.18万元,工会经费13.16万元,福利费16.45万元。
2.项目支出
我团的项目支出为下乡下基层惠民演出支出,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租赁费12万元,专用材料费4.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万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106人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本着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21年我部门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较上年无变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团的项目支出为下乡下基层惠民演出支出,本年任务75场,经费预算7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2021年2月1日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