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50-66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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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2-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省、州科技创新发展纲要和计划,负责组织院属各单位开展公益性的农业科学研究,提高我州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突出具有红河特色的生物育种、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装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科技需求,以及生物种业、大健康产业、生态产品、农业观光旅游等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发展需求,狠抓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及新产品开发,凝练重大科技命题进行研究,产出一批以新品种、新产品、新标准为标志的科技成果,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协调发展,人才优先”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州市级农业科学研究院所建设,为推进红河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科技创新作出新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机构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处级,其中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核定78个,处级领导职数1正3副。核定领导职数27人,其中,正处级院领导职数1人(院长1人),副处级院领导职数3人(副院长3人),正科级领导职数1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12人,均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红河州农业科学院”内设11个科、室、所、中心,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技信息科、旱地作物研究所、稻作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生物药与特色作物研究所、生态农业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研究所、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党建凝心聚力,夯根基促进发展
院党支部按照上级部署,以“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工作思路,狠抓党支部作风建设,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团结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强化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州农科院党支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部班子成员带头,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资料。为打破以往党支部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重传统、轻创新”的局面,红河州农科院党支部组织结合实际,提升创新理念,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党支部活动,增强活动的多样化、开放性。例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惩腐除泥红河扬清》等教育性影片;组织收听收看“红河热线”、“金色热线”2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州委党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到西南联大遗址、红河革命军事馆参观学习。
3.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学习效果。红河州农科院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严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截至2020年11月,党支部书记李勇成同志为党员干部上了3次党课,分别是开展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专题党课)、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廉政党课)、学习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党课),邀请州农业农村局法制与行政审批科科长邹春上《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专题党课;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次;召开支委会15次;党小组会40次。
4.聚焦组织力提升,统筹推进党支部建设。院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力的提升,一是着力于将政治建设贯穿于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这五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中。二是着力于主体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加强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人,狠抓“互联网+党建”工作,安装使用党建电视盒子、推广运用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云岭先锋APP和党的组织生活APP、学习强国APP,在线开展党组织活动。其中,2020年以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20余条;运用云岭先锋APP发布会议、学习等信息60余条、运用云岭先锋APP上传需学习文件12个、党务公开10次、组织党员在APP上开展“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活动、运用APP进行党员积分管理,现已按时完成1-10月份党员积分评定工作;运用电视机党建盒子组织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2次。三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现有1名预备党员和1名发展对象。
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树立良好形象。培养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做到干事创业敢担当,清正廉洁作表率。今年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个人廉政谈话14人次、廉政家访谈话20余人次。院党支部坚持每季度向州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报送《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和《红河州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情况统计表》;每季度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1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推广稻田综合种养,助力产业精准扶贫
2020年,我院在元阳、红河、绿春和金平4个县市推广稻田综合种养,计划开展20万亩,着力打好优质稻米(红米)品种+培育壮秧+增施有机肥+合理密植+稻田养鱼(鲤鱼、台湾泥鳅)+稻田养鸭(本地麻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组合拳”。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1556.3万元(元阳700万元、红河527万元、绿春199.8万元、金平129.5万元),完成稻田综合种养20.06万亩,比计划增加0.06万亩,其中:示范7万亩,辐射带动13.06万亩。印发技术培训资料12000份,开展种养技术培训共12期4600人。项目的实施为提高我州南部梯田稻谷单产、增加总产、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实现了“一水三用、一田三收、稻鱼鸭共赢”和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经济效益方面,稻鱼鸭高产高效生态种养20.06亩。预计平均综合亩产值7860元,总产值达157671.6万元,新增产值72617.2万元。
社会效益方面,通过示范、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可有效利用梯田资源,提高梯田产出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保持农村稳定、丰富城乡菜篮子市场,满足社会需求。同时,又可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带动旅游业发展。
生态效益方面,稻田为鱼、鸭提供丰富的食物源和生活、栖息的场所;鱼、鸭摄食稻田里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昆虫、微生物等,从而减少饲料投喂量,节约了资源;通过鱼、鸭的游动、采食和排泄,为水稻除虫、除草、施肥和中耕,三者互利共生。抑制杂草生长和疏松土壤,增加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生态良性循环,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三)推进院士专家平台建设,助力农业产业发展
1.完成朱有勇院士工作站任务。我院朱有勇院士工作站设立于2017年9月,合作时间为3年,内容主要围绕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立足朱有勇院士及专家团队的研究成果,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的研究。2020年4月,根据工程院《关于规范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工程院的在职院士仅能保留一个院士工作站,因朱有勇院士保留了云南省澜沧县竹塘乡的院士工作站,因此,我院对设立于2017年的朱有勇院士工作站进行了规范、清理。
我院朱有勇院士工作站建站以来,主要进行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及有机、绿色、优质农产品栽培技术试验、示范、研究。工作内容包括:哈尼梯田红米产业发展及有机米关键技术标准制定;林下有机三七种植试验示范;红河谷(元阳)蔬菜产业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目标任务,通过系列关键技术的研究、集成、示范和推广,为红河州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工作做出了切实贡献。
2.推进赵久然专家工作站建设,一年来,赵久然专家团队深入红河,指导玉米种质的改良、创新、利用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研究和推广工作,通过玉米种质引进、改良、创新、利用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为红河州粮食安全保障做出切实贡献。
3.做好院士工作站办公室及育种试验基地建设。为满足专家团队日常工作需要,在红河州农科院建设45平方米专家团队办公室一个,在蒙自、泸西、弥勒建设育种试验基地10亩。
(四)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智力保障强化服务
自2017年底,我院获批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科研工作站以来,我院积极开展招生及课题研究工作,于2018年8月获批招收到第一名进站博士后韩光煜博士。今年以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针对云南红河的水稻冬闲田、“菜(洋葱)+稻”主要种植制度,集成适合云南红河高原气候生态条件和种植模式的肥药协同增效的综合技术模式,对集成的化肥农药减施技术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开展筛选适宜于云南红河高原气候生态条件种植以及有类似生态环境的多抗多基因型水稻品种、云南红河生态稻区减肥增效关键技术集成、适合红河生态和种植制度的非农药防治技术集成等方面的试验。
(五)选派“三区”科技人才,助推“三农”新发展
根据《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9年9月-2020年8月,我院与红河州元阳、金平、石屏、泸西、屏边、红河等6个县市10个村委会签订了《2019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共选派了10名科技人才到受援单位开展“稻鱼鸭”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中药材示范栽培、冬马铃薯高产栽培集成技术示范、蔬菜新品种示范、猕猴桃绿色高产技术示范、梯田红米高产示范推广等7类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一年来,共开展科技培训10期,培训农民500余人次,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科技服务于边疆、服务于农村、服务于农业的要求。
(八)全力推动精准扶贫,助力贫困户早日脱贫
我院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考核导向,对标对表,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采取以产业扶持带动为主,以扶贫政策为依托,突出带头人、建立示范点、组建合作社的方式,逐步让贫困户脱贫出列。2020年,我院主要领导走访调度5次;普通干部职工走访165人次,走访建档立卡户102户,被走访建档立卡户人次400余人次,落实扶贫资金20余万元。
今年来,我院继续开展产业扶贫工作,建立产业扶贫基地,围绕香蕉、甘蔗两个传统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种示范、推广,通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带动2600亩甘蔗、1300亩香蕉实现提质增效。同时,开展鲜食玉米新品种、百香果新品种、芽黄魔芋新品种等多种经济作物种植试验示范,定期对当地农户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和实训指导,增强农民的技术知识,拓宽增收路子,达到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
(八)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开展防疫抗疫工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并在全国蔓延以来,红河州农科院根据中央、省、州党委及州农业农村局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单位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志愿服务队,通过开展防控消毒、摸底排查、轮守值班、宣传教育等多项措施,严格做好防疫抗疫工作。截至目前,春节期间登记干部职工出行情况124人次,安排疫情防控值班人员300余人次,连续登记干部职工出行情况 92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8.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3.89万元,比上年增长5.8%。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新增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险由单位自行缴交;人员变动,事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8.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8.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8.51万元(本级财力1178.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3.89万元,比上年增长5.8%。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新增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险由单位自行缴交;人员变动,事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增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8.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1万元,与上年对比,相比上年增多64.62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险由单位自行缴交;人员变动,事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增多;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研究891.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2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20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2021年退休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06.80万元,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互助等款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09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8.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1万元,项目支出0元。
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政府预算支出11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1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分类,部门预算支出11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111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7.99万元,津贴补贴145.88万元,绩效工资201.24万元,奖金17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2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37万元,住房公积金71.09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费3.62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培训费7.9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1.35万元,福利费1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58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农科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6万元,较上年减少1.44万元,下降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6万元,较上年减少1.44万元,下降4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52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21年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州农科院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