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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33-5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我局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 

  1. 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正科级)和政治部。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 

  2.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负责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各类行为。 

  3.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分中心:负责全州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尤其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重监管、严执法、转作风、抓落实”上下功夫,主动适应应急管理新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能力、促协同,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强化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个办公室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2.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制度,抓实抓细查风险、除隐患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及时研判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发展趋势等,做好灾害评估,加强汛期监测预警,深入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和防汛抗旱、山洪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查检查,科学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 强化安全监管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职能部门执法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和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运行工作,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事前问责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全州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4. 深化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对标任务目标,倒排工期,在年内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关闭退出、尾矿库治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危化品企业整治改造等既定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进度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实施,通过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习、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和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 强化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等建设,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灾害事故发生,组织有序、救援及时。 

  7. 抓实年终岁末应急管理。一是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从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全过程加强风险管控,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风险预防和控制体系。二是推进重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硝酸铵等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督导;加强冬季火灾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演练。三是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利用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强调和突出抓好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煤矿和消防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强化年终岁末危化品、工贸行业、非煤矿山行业监管。四是抓实冬季自然灾害防范。针对冬旱、森林火灾、雨雪冰冻、地震地质等灾害,突出重点地区,扎实做好应急预案、救援力量、物资保障等应急准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9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多,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91.9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1.91万元(本级财力2091.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多,项目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1.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项目支出9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增多,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 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 

  2. 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94.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 2240101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经费697.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因公出国(境)支出。 

  4. 2240106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 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7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 

  5. 2240150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经费31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6. 2240399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方面的支出。 

  7. 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57.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8. 2300260款: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60万元,主要用于对下级政府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23.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25%,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减少原因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减少原因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有效控制了不必要的接待,规范了接待费报销审批手续。我局应急救援工作任务繁重,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到我州进行督查检查、考核以及应急救援、县级应急部门到州级汇报交流工作等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23.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23.8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专项整治、督查检查、事故查处、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在征集项目和提出资金分配预案阶段,认真研究,明确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绩效目标,细化支持方向和范围。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所涉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目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制定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指导检查,按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确保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规范,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项目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续下降,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70.95万元,比2020年的175.41万元减少4.46万元,减少2.5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机关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方面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19.16万元,印刷费0.92万元,水费2.06万元,电费1.68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46.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8.73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物管费3.02万元,劳务费2.6万元,工会经费9.21万元,福利费1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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