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32-8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电化教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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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2-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属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红河州教育局。单位主要承担红河州中小学电教设备、教学仪器的配置和使用管理工作,编制10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电教馆设:办公室、财务室、教育技术中心、教学仪器装备中心、教育信息中心等5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州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和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在州教育体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电化教育馆和省教学仪器装备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推进红河州智慧教育建设。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精神,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将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工程,将全州2149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建成智慧校园,预计投入资金25.41亿元。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省、州发改部门的要求,将智慧教育建设项目作为新基建项目进行申报。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基建项目(2020—2022)的通知》(云发改数字〔2020〕770号)精神,红河州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已被云南省发改委列为云南省新基建项目。红河州电教馆将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撰写、立项申报、项目推进等工作。
2、坚定不移推进全州“1+N”同步课堂建设。在2019年每个县市启动实施两组1+N同步课堂建设的基础上,要求13个县市全面推进同步课堂建设,重点是乡镇中心小学对下属村小或教学点的同步课堂建设。
3、加强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局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二是组织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参加2021年“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组织教育管理干部参加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等。
4、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一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做好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分发工作;二是督促县市应用好信息化设施设备。
5、认真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各种竞赛活动。一是组织参加第二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是组织参加云南省第三届3D打印作品创作大赛;三是组织参加2021年度“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活动”活动;四是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师生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等。
6、继续举办红河州2021年“希沃杯”多媒体应用教学竞赛。在认真总结前六届竞赛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多媒体应用教学竞赛,达到以赛促用的目的。
7、组织开展全州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工作培训。力争在2021年3月份前,举办全州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工作培训,对2020年全州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2021年全州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工作。
8、指导各县市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县市电教室主任及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教育,更新和转变他们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指导他们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效率。
9、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网络安全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对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全州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州电教馆将一如既往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水平。
10、强化教育装备应用。指导县市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估细则》等文件精神,提升教育装备管理水平与应用效率,充分发挥教育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1.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收入(159.32万元)对比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职级晋升,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16万元(本级财力161.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4.24万元对比减少10.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资金多于2020年结转的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职级晋级,工资有所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现在的项目基本由省直接采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1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0.33万元,用于部门退休党支部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14.66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14.81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9.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5.2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0.44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6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本单位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按规定开支接待的用餐等费用,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预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响应中央精神,尽量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化教育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实际批准0元,因有一辆无编制公务用车,所以编制车辆运行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2月1日
附件【部门公开版(红河州电教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