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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14-31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300000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联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全州合作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供销行业发展、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项目建议,推进服务“三农”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项目建设。

  3.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州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州农资公司和县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4.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5.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7.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供销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有8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会科、信息技术科、老干部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目标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三区示范”发展目标定位,紧扣改革目标和发展要求,大胆探索、创新驱动,努力走出一条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以开放添动力、以合作增实力的发展新路,确保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高质保量完成。

  2.抓改革试点。抓紧印发《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稳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开,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3.抓社企发展。按照市场化发展方向,整合系统内资源,学习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推进企业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转型升级,力争年内完成红河供销集团组建。加快对供销传统产业及老企业改造升级,引入新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健全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供销物流配送设施和电商基地。

  4.抓乡村振兴。组建工作机构,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供销新优势,围绕州委“十百千”工程,统筹供销综合改革与乡村振兴一体推进。依托“一平台三机制”,建立完善行业返贫监测联防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抓绿色发展。围绕绿色发展决策部署,抓好绿色食品牌创建,扎实推进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供销企业申报州级、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快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供销农产品参与省、州绿色食品牌评选活动。

  6.抓人才培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制定完善州社贯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供销人才振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采取省州联动、以会代训、集中培训、视频授课等方式,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有质有量完成农村流通实用人才培训任务。

  7.抓稳定发展。围绕供销稳定与发展,抓好供销安全工作。统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国家安全、平安供销建设及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提升发展质量。按照《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加强社员股金、供销发展基金监管,确保社有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

  8.抓从严治社。坚持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制度不动摇,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及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务实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为供销深化改革动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8.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以及各项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8.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8.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以及各项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8.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1万元,主要为2022年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以及各项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所致;项目支出1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投入较上年减少。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55万元,主要为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以及遗属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持平,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补助人员与去年一致。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35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一名职工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39.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72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一名职工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一名职工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01199”-其他行政基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补充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一名职工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行政运行)513.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55万元,主要为调整基础工资收入,单位新增一名职工,导致经费增加。

  “2160217”-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数字供销”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56万元,主要为单位2022年新增项目。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7万元,主要为单位2022年新增项目。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助县市“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4万元,主要为单位2022年新增项目。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助县市“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是单位2022年加大对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48.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86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调整缴费基数以及单位新增一名职工所致。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2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 个,资金为54万元,分别为: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助县市“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4万元,主要为单位2022年新增项目。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助县市“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是单位2022年加大对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的扶持力度。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主要是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较低,预算保持与上年一致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主要是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较低,预算保持与上年一致水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是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后,单位编制车辆0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州供销联社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推动红河供销高质量跨越发展;建设“两个体系”即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实施“六个专项行动”即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绿色供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早思考、早动手、早准备,科学谋划、超前布局2022年各项工作,不断开创红河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供销力量。

  (一)培育壮大工程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在现有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全州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和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具体为:新建村级基层社40个;改造提升乡镇基层社13个;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建设农业生产服务中心6个;创建示范合作社10个;建设综合服务社星级40个;新建庄稼医院10个;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基层单位15个;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15个,电商基地2个。

  (二)数字供销项目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建立完善“数字供销”市场化运营体系,打破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上下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共建共享、共同发展新格局,切实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现代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022年:搭建社务管理及合作社智慧管理平台;搭建红河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供销联合商城);搭建供州县(市)两级视频会议系统;推进州供销联社巩固档案规范化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等等工作经费保障。

  (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为全面推进和融入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实现农民增收富裕,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技术的农村实用人才。2022年,培训乡村流通实用人才1000人;推进州供销联社巩固档案规范化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等等工作经费保障。

  (四)食用菌产业发展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全州供销系统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97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函〔2021〕28号),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州食用产业发展提质升级,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力争到2022年,发展食用菌种植240亩,带动646户农户发展食用菌产业;解决社会就业50多人;积极推动全州食用菌产业发展升级。每年可生产食用菌571吨(干品),实现产值2642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培育壮大工程:供销合作社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发展壮大基层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联合社指导服务体系和发挥社有企业支撑带动作用为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数字供销:红河州“数字供销”建设是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我州供销系统经营服务网络,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供销合作社各项业务深度融合,建设数字化资产管理、农资、冷链物流、日用消费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为一体的数字供销云平台,构建起供销合作社核心数据资源库,综合运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数据,实现小农户需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精准对接,是一个集信息采集、存储管理、模型分析、数据挖掘、远程监管、对外查询服务、可视化呈现为一体的可视化平台系统和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打造涵盖州县乡村四级的数字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实现上连市场、下连实体。并通过培育一批数字供销示范企业,融合推广农业物联网、智慧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平台、农村合作金融等项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食用菌产业发展:按照“生态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要求,坚持以促农增收为核心,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安全为保证,加快转变食用菌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加大野生菌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科技创新,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的路子,努力在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食用菌品牌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提升产业集中度、延长产业链,大力推动食用菌产业升级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红河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为全面推进和融入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实现农民增收富裕,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技术的农村实用人才,使培训对象能够基本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农产品营销人员专业技能,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骨干力量、带动力量,在搞好自己生产流通的同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当地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不断发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9万元,主要是单位增加一名职工后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后核定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39.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万元,固定资产37.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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