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510-4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0100000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属红河州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是负责制定全州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对全州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房地产管理处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没有内设机构,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清理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房地产领域涉非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5月开始,常态化开展房地产领域涉非涉稳风险隐患摸排、预警和处置工作。9月17日我局研究制定了《红河州住房租赁市场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了初步排查,全州共有经纪机构170家,已备案的91家,至今,排查135家,文件经纪机构数量44家,针对问题机构,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问题机构采取约谈、函告、行政指导56次。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委网信办、州公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印发红河州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建发〔2021〕154号),通过开展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几个方面的规范清理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持之以恒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
我局联合州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红河州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各县市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县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个县市上报一个违章搭建小区作为“试点小区”。对工作推进的缓慢的县市政府发出一对一派单整改通知。经调查,红河州共排查315个小区,9686户(宗),面积699007.7平方米,发现违建1971户(宗),面积43829.43平方米,已拆除888户(宗),面积26007平方米。共13个试点小区,发现违建276户(宗),面积4824.511平方米,拆除276户(宗),面积4824.51平方米。通过整治,13个试点小区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
各县市结合工作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社区开展摸排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城区路段、住宅小区进行摸底排查,增加日常巡查次数。
3.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物业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中心财务室、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明细、物业服务标准明细、收费标准明细、收费依据。业主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给予回复。目前,全州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项目有746个小区,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的住宅项目有746个。2021年10月25日一10月26日 ,科室联合红河州房地产业协会对红河州十个县市28家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作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专项监督检查。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为加强房地产领域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23日至24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纪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全州13县市的12家企业进行随机检查。其中涉及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市、蒙自市、泸西县、个旧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经纪机构。
5.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行政执法检查
2021年,分别对蒙自富泓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富泓紫金城)、红河州济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筑名苑)、开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顺泽置业有限公司(听蓝半山)、云南泸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湖泉湾三号)、红河州齐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地学府)、红河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林苑)、开远市强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强盛福地)进行了现场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涉及的在售项目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不正当的经营行为等。经初步检查,抽查的企业中,暂无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增加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63万元(本级财力79.63万元)。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增加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3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增加12.38万元,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56.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2万元,主要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1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8.32万元,于上年相比预算数增加2.36万元,主要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增加且在职人员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6.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9万元,主要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工资有变动。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5.21万元,于上年相比预算数增加1.56万元,主要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增加且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于上年相比预算数增加0.69万元,主要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增加且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于上年相比预算数增加0.06万元,主要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杨凡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126号文件,房管处增加一人,人员增加且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1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本年将所有经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本年预计从成本返还中支出车辆运行维护相关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州房地产管理处资产总额 10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万元,固定资产 30.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0.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8万元,由于调整无形资产摊销,本年无形资产净值为70.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63.0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5.54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0100111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