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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439-4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800000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相关要求,报请省级批复同意,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5日正式发文(涉密文件),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由州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工作。调整后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乡村振兴局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项目与规划科(南部开发科)、产业金融科、行业扶贫科、社会扶贫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科)、沪滇帮扶协作科、督查科、考核评估科、人事财务科10个内设科室,下设精准扶贫管理中心、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心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一年来,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善于履职尽责,讲求工作实效,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努力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头等大事,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配套动态监测、部门联动、兜底救助、扶贫资产管理等系列文件,形成“1+N”政策支持体系。扎实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推动“一平台、三机制”和“四个全覆盖”的落地见效,确保帮扶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动态调整前,全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25960户109993人。动态调整后,全州“三类人员”监测对象总量预计为20101户78366人。预计已消除风险总量12213户50551人,未消除风险总量7888户27815人。延续好脱贫攻坚期以来的行业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州级行业部门联席会议11次,推动行业部门落实好行业帮扶责任。

  二是扎实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成立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建由州级领导任组长的乡村振兴与乡镇发展、产业振兴、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等7个工作专班,高位推进各项工作。强化产业帮扶,扩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覆盖面,全州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46.35亿元,惠及脱贫户7.73万户。其中2021年新增贷款4.54亿元,居全省第二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党组织引领、资产租赁、光伏扶贫等做法,全州133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共覆盖212个脱贫村,惠及脱贫户5.25万户24.5万人,村集体平均收益14.46万元。梳理全州扶贫项目资金总规模565.13亿元,形成扶贫项目资产437.66亿元,形成资产占比77%(排全省第二位)。今年以来,全州投入中央、省、州、县财政衔接资金30.05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912个。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基层一线帮扶力量。省级27家、州级139家、县级1052家定点帮扶单位和州内553户民营企业倾情倾力帮扶,向848个村(社区)选派驻村队员(含第一书记)2663人,完成驻村队员全覆盖培训,推动广大驻村工作队员与基层干部一道,奋战在巩固脱贫成果和疫情防控一线。

  三是努力实现由“重组”到“重塑”的转变。6月9日州扶贫办正式挂牌重组为州乡村振兴局,6月10日,全州13个县市扶贫办全部挂牌重组为县市乡村振兴局。引导各级各部门干部适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按照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州抓示范、县抓覆盖的原则,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抓好全州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州、县两级共举办乡村振兴干部培训465余期,培训各类乡村振兴干部5.63万余人次,其中,组织州县乡干部57名到浙江大学举办全州扶贫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组织干部职工1469人次参加了7期省乡村振兴局组织的干部能力素质暨业务水平提升培训班,推动乡村振兴系统由“重组”向“重塑”的转变。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干部任职交流。局党组根据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通过民主推荐,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推荐1名干部到上海挂职一年、1名干部到省委政策研究室学习半年,将本系统优秀人才6名纳入人才信息库。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抓好科级干部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激励机关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一年来,州乡村振兴局(时为州扶贫办)被评为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云南省国家贫困地区重大专项普查优秀集体,黄振、龙刚两位同志分别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张云同志被国家人社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授予“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曾金荣同志被授予国家贫困地区重大专项普查先进个人,李涛同志荣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王立智和宋俊辉2位同志被云南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表扬为“云南省国家贫困地区重大专项普查优秀个人”,李熙同志被州委授予“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5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56.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124.93万元减少13168.76万元,下降50.41%,原因主要是州级财政乡村振兴项目投入大幅下降,增减相抵后财务总收入减少13168.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56.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56.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5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124.93万元减少13168.76万元,下降50.41%,原因主要是州级财政乡村振兴项目投入大幅下降,增减相抵后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68.7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56.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5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55.33万元增加62.04万元,增长9.47%,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等增加;项目支出122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469.6万元减少13230.8万元,下降51.95%,原因主要是州级财政乡村振兴项目投入大幅下降,增减相抵后总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3类05款01项”支出537.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213类05款02项”支出97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经费补助支出;

  3.“213类05款99项”支出102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4.“208类05款01项”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5.“208类05款05项”支出63.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210类11款01项”支出2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210类11款02项”支出14.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210类11款03项”支出19.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210类11款99项”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221类02款01项”支出51.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1.“230类02款52项”支出973.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通信补贴补助转移支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17.37万元,项目支出12238.8万元)。

  1.“301类”工资福利支出614.2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39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1万元,项目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工作人员差旅费、单位会议培训费、支付外单位和人员劳务费、租车费用等支出;

  3.“310类”资本性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支出;

  4.“399类”其他支出11938.8万元,主要用于州对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5个,金额11938.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55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国家和省重点帮扶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4500万元,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424万元,驻村工作队员专项经费541万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通信补贴补助资金973.8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213类05款02项”支出96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经费补助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国家和省重点帮扶县补助支出;“230类02款52项”支出973.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通信补贴补助转移支付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000人次。

  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继续加大对“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数量和规模,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根本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预计年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调研、督查检查等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减少,车辆运行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5500万元: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助等支出。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原则上产业发展资金不得低于各县市资金总数的50%。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国家和省重点帮扶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4500万元:在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从2021年起适当增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国家重点帮扶县。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匹配,财政衔接资金向元阳、红河、金平、绿春4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倾斜,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实施脱贫出列村提升行动,补齐区域发展短板,增强区域发展能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国家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424万元:从省、州、县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中央、省驻州单位挂县包村部门(单位)中选派驻村工作队员,重点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并具备履职条件的干部,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驻村工作队长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在省财政安排驻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州级财政再安排驻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0.5万元工作经费。

  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通信补贴补助资金973.8万元:各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天50元(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派往艰苦边远地区的,可参照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的地区性津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驻村工作队员专项经费541万元:各级派出单位按照州级每年1万元、县级每年0.5万元标准,为本单位选派的每名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执行与管理经费115万元:为部门开展调研、督查检查、会议培训等提供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开展定点挂包经费70万元:州级组织部门要牵头州驻村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各部门共同督促县、乡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管理;州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州驻村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各部门,每季度制定下发阶段性的工作任务清单。此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从2016年起列入州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东西部协作经费5万元:州及对口县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要至少1次带队赴上海市对口区对接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签订扶贫协作协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协商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红河州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经费10万元:用于防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数据录入、资料上传、资源存储、共享互通、信息查询等功能的设计优化,为精准识别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精准研判致贫返贫风险、精准制定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精准消除风险、精准评价脱贫人口以及监测对象消除风险绩效提供科学依据,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专项经费50万元: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等州级主流媒体,要紧紧围绕州委乡村振兴决策战略部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篇幅、多角度报道,一方面利用好老专栏,做好持续宣传报道,另一方面结合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开辟红河州乡村振兴新专栏,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州级核查经费50万元:每年开展一次,在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州乡村振兴局、州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州级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一平台三机制”。“一平台”是指“建救助平台”,在县级政府层面建设面向困难群众的救助平台,定制“找政府”App,脱贫户返贫即通过手机提出申请,县平台下达指令由乡、村核实,如属实即交有关部门实施帮扶救助,做到“简便、快速、精准”;“三机制”即:建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及建扶志扶智机制,把农业、工业、旅游业、电商、产业合作社等统筹起来,做到覆盖所有脱贫户、边缘户,不落一户,力争用3年时间使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上一个新台阶。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6.22万元增加6.89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州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4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万元,固定资产943.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1190.3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资产报废(无偿划拨)处置138项(件),账面原值49.03万元、累计折旧21.41万元、账面净值27.6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66万元,其中上海劳动力培训中心出租给铁塔公司设置基站,资产出租收入0.66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说明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闻宣传栏目项目4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800111

附件【红河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20220304112306223(整改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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