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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435-7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300000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林木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及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为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种苗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站长1名,副站长1名)。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要求,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保护形势,对林草种苗需求科学确定生产布局发展重点及其政策措施,统筹抓好种苗数量保障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工作。继续实施好种苗生产供应,保证满足2022年度造林用苗需要,实现种苗供应品种结构合理、价廉质优的供种目标。

  1.抓好2022年造林用苗的生产供应,及时安排布置各市县种苗站谋划好2022年的种苗工作,做好造林所需用苗的各项准备工作,把好冬季和春季育苗树种的种源和种子质量关,同时做好苗圃地、种子的准备及苗期管理工作,组织好明年雨季、冬季造林所需用苗的生产供应,特别是绿色通道和面山绿化造林用苗,并做好种苗生产的质量监督、技术指导等工作。

  2.抓好雨季和冬季造林用种的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好全州雨季和冬季苗木质量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各市县林木种苗生产数量和质量,计划7月、11月组织各市县种苗站对各地项目造林所用的苗木进行质量调查,8月、12月州种苗站组织技术人员对雨季、冬季造林的部分市县调查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掌握全州用于项目造林所需种苗生产数量和质量。

  3.做好种子质量检验服务工作,我站目前现有种子检验设备可以进行种子净度、千粒重、发芽率、含水量、优良度等指标测定工作,根据种苗质量监督检验职责要求,逐步开展对外种子质量检验服务工作。

  4.认真开展种苗行政执法,推进林木种苗法制化建设。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每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为,计划2月至11月在全州范围内,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的单位、个人进行彻底清理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种苗,严厉打击超范围生产经营、不执行种苗质量检验和种苗标签制度、生产经营假劣种苗、发布虚假广告、哄抬苗木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州林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种苗市场环境。

  5.做好林下草种种植引种试验,选择几个生长快、抗旱能力强、固土效果好的草种,引入我州林下种植,研究林下种草的生态效果,为恢复林地生态提供必要的草种资源储备。

  6.认真组织实施屏边国家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红河州柚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组织完成良种补贴项目。

  2022年我州向国家申请屏边国家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经费4万元,对1200亩(包括种子园581亩,母树林519亩,示范林100亩)良种基地进行土壤管理、施肥和树体管理、病虫害防治、采种、调查观测等;开展秃杉无性系种子园促进开花结实试验研究,秃杉无性系种子园树、秃杉种子园树体矮化、拉枝试验,杉木一代无性系种子园老化褐毛荔枝种源收集种植替换。

  申请红河州柚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资金25万元。计划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柚木林分开展抚育除草、林地边缘空地营建保护林带、修建步道、调查观测等。如项目争取成功后,将认真组织项目单位按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施工作业设计完成建设任务。

  组织实施林木良种补贴项目2021年下达国家林木良种补贴资金100万元(为2 年期项目,到2022年验收),到2022年完成培育合格苗共100万株(香樟58.3万株、银杏20.4万株、冬樱花4.8万株、山樱花16.5万株)。我站继续组织项目按要求实施,做好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等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培育任务。

  7.认真抓好种苗培训工作,提高林木种苗管理水平。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点多面广,从业人员分散且更新频繁。州、市县林木种苗站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上级对苗木质量要求高,所以加强种苗生产管理培训,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自我完善和提高的必然要求。明年计划对苗木生产经营及管理单位和个人,举办1期技术人员提升和实用技术培训班,主要针对木本油料育苗嫁接技术和苗木管理的培训,保证木本油料嫁接成活率和嫁接苗产量,满足木本油料产业和核桃提质增效对苗木的需求,同时提升林木种苗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8.做好种子产量的调查和预测预报工作。根据省站的安排和要求,组织做好我州种子产量的测定、调查、质量评价,为来年育苗提供种子调节准备。

  9.收集整理草品种相关试验数据资料,对比筛选出抗逆性好,产量高,固土能力强的草品种,积极申请项目经费开展下一轮的观测试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6.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57万元,一是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加,预算增加,二是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增加,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6.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57万元,一是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加,预算增加,二是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增加,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6.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增加,预算增加,二是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增加,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支出0.4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1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3万元;2130204事业支出138.33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17.13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与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7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4人次。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严格按规定控制各类公务接待的开支,所以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仍然保留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护和运行还需要经费支出,因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维修次数会增多经费会增大,但是预计2022年度不再开展草品种试验项目,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计较去年有所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站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业工作站资产总额5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万元,固定资产56.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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