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432-9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汇总)2022年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精神制定规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科室10个(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
州生态环境局在13县市设立生态环境分局(正科级),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承担各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管理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州异龙湖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凝聚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1—10月,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全州13县市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9%;州府所在地蒙自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4%,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14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8.6%,2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其中,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的饮用水水源比例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的饮用水水源比例为95.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1.着力抓实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断强化对反馈问题、信访举报件整改情况调度和督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整改,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红河州共39项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验收37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共20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验收;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37项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验收35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31项,已完成整改29项,其余2项达时序进度,组织验收20项;省委高原湖泊机动巡视“回头看”反馈我州异龙湖保护治理存在意见问题19项,各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红河州26项,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整改,督察期间转办的130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04件,未办结26件,完成县市自查自验82件,州级组织验收78件。
2.积极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认真落实异龙湖保护治理相关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州、县有关部门及省外、省级有关专家对《异龙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智慧异龙湖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技术评审。主动向省生态环境厅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异龙湖流域中央及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指导石屏县完成异龙湖除藻净化水质提升项目(一期)、石屏县异龙湖出水河道(泸江河石屏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等4个项目入库工作,拟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000余万元。
3.扎实抓好COP15缔约方大会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县市、州级相关部门向大众宣传红河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同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征集、筛选报送特色图片、视频、典型故事等素材,充分展示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红河亮点。
4.高效推进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积极统筹谋划项目储备,加大环保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截至11月22日,中央、省级下达红河州环保专项资金44036.98万元。2021年度,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红河州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为329,70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全州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共涉及11个县市71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32个,已完工项目39个,计划总投资558,211万元,已完成投资31.1亿元,完成任务数的94.33%。预计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达117.30%。
5.聚焦治污抓攻坚,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减排措施落实,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帮扶指导,加强对县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县市、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重点流域断面(点位)水质达标整治,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排查清单并督促整治。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4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0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70人。在职实有4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34人。
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4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31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11.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增加890.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7.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法〔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通知的任职通知》(红环党〔2021〕1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普竖红等1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通知》(红人社通〔2021〕168号)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40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收入有所增加;2.2022年我单位本年增加项目2022年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480.00万元,故项目支出收入较2021年的1,950.00万元增加了217.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1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11.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增加890.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7.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法〔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通知的任职通知》(红环党〔2021〕1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普竖红等1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通知》(红人社通〔2021〕168号)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40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2.2022年我局增加项目2022年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480.00万元,故项目支出收入较2021年的1,950.00万元增加了217.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311.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3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0.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法〔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通知的任职通知》(红环党〔2021〕1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普竖红等1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通知》(红人社通〔2021〕168号)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40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16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局增加项目2022年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480.00万元,故项目支出收入较2021年的1,950.00万元增加了217.0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31.57万元,其中,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26万元,210款卫生健康支出762.31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8,083.79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635.21万元,具体如下: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26万元,其中,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30.26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64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8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8.0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75万元;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762.31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62.3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6.2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0.3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5.4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7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8,083.79万元,其中,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411.34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2,411.34万元;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3,850.45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850.45万元;21103污染防治1,549.00万元,2110301大气171.00万元,2110302水体110.00万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68.00万元;21111污染减排273.00万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73.00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635.21万元,其中,21102住房改革支出635.2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35.21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我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共688.00万元,清单项目为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经费688万元。州对个旧市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经费,金额为688.00万元,主要用于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个旧市作为全国重点重金属防控区,开展了粗铅冶炼鼓风炉,小选厂等关停淘汰工作,完成了“十三五”重金属的减排任务,持续开展“十四五”期间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仍然是个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用于:对火谷都片区已关停但暂未开发利用的无主选矿场地(约200亩),通过拆除遗留构建筑物、遗留固体废物清理、截排水设施建设、表面阻隔、渗滤液收集及生态恢复等工程措施,对场地进行风险管控。结合州委、州政府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工作要求,为更好地完成生态环境工作申报对下资金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688.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06.38万元,增长30.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1%,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的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制,故较上年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8.63万元,较上年减少15.28万元,下降9.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63次,共计接待11,553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与接待费用,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4.91万元,较上年增加122.66万元,增长67.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6.58万元,较上年增加116.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33万元,较上年增加6.08万元,增长3.3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52号)要求,原县市环保局组建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7月上划州生态环境局作为派出机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本区域的生态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任务日趋繁重,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环保污染投诉案件日益增多,应急监测能力急待增强,目前,县市分局普遍未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县市分局普遍存在执法用车少,车辆老旧,不能满足日常监管执法需要。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蒙自、个旧、弥勒、泸西、建水5个分局计划用2021年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购买车辆5辆,购买金额为116.58万元,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随之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专项资金
(二)红河州重金属、土壤地下水、固废危废尾矿库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是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是反映残疾人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及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等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法〔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通知的任职通知》(红环党〔2021〕1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普竖红等1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通知》(红人社通〔2021〕168号)2021年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40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部门资产总额9,45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1.34万元,固定资产5,088.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62.79万元,无形资产631.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2.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4.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2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8项,账面原值501.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44.1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3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7.88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11
附件【附件2:31000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预算公开表202203081052062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