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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408-24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500111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精神制定规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科室10个(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

  州生态环境局在13县市设立生态环境分局(正科级),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承担各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管理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州异龙湖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凝聚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1—10月,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全州13县市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9%;州府所在地蒙自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4%,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14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8.6%,2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其中,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的饮用水水源比例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的饮用水水源比例为95.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1.着力抓实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断强化对反馈问题、信访举报件整改情况调度和督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整改,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红河州共39项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验收37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共20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验收;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37项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验收35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31项,已完成整改29项,其余2项达时序进度,组织验收20项;省委高原湖泊机动巡视“回头看”反馈我州异龙湖保护治理存在意见问题19项,各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红河州26项,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整改,督察期间转办的130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04件,未办结26件,完成县市自查自验82件,州级组织验收78件。

  2.积极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认真落实异龙湖保护治理相关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州、县有关部门及省外、省级有关专家对《异龙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智慧异龙湖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技术评审。主动向省生态环境厅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异龙湖流域中央及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指导石屏县完成异龙湖除藻净化水质提升项目(一期)、石屏县异龙湖出水河道(泸江河石屏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等4个项目入库工作,拟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000余万元。

  3.扎实抓好COP15缔约方大会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县市、州级相关部门向大众宣传我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同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征集、筛选报送特色图片、视频、典型故事等素材,充分展示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红河亮点。

  4.高效推进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积极统筹谋划项目储备,加大环保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截至11月22日,中央、省级下达红河州环保专项资金44,036.98万元。2021年度,省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州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为329,70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全州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共涉及11个县市71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32个,已完工项目39个,计划总投资558,211万元,已完成投资31.1亿元,完成任务数的94.33%。预计2021年固定行政编制21人,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达117.30%。

  5.聚焦治污抓攻坚,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减排措施落实,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帮扶指导,加强对县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县市、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重点流域断面(点位)水质达标整治,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排查清单并督促整治。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5.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660.47万元对比增加54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增加31.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4.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2021年将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的基准定额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统一管理,在编制过程中经费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2021年本单位收入不反映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的水、电、物业管理费,2022年水、电、物业管理费直接在本单位统一支付,在本单位收入中反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14.85万元;3、除本单位常规项目外我单位额外增加项目2022年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480.00万元,故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5.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5.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660.47万元对比增加54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增加31.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4.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将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的基准定额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统一管理,在编制过程中经费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2021年本单位收入不反映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的水、电、物业管理费,2022年水、电、物业管理费直接在本单位统一支付,在本单位收入中反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14.85万元;3.除本单位常规项目外我单位额外增加项目2022年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480.00万元,故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5.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0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2021年将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的基准定额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统一管理,在编制过程中经费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2021年本单位支出不反映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的水、电、物业管理费,2022年水、电、物业管理费直接在本单位统一支付,在本单位支出中反映;2.本年增加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14.85万元。项目支出1,21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4.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除本单位常规项目外我单位额外增加项目2022年异龙湖保护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480.00万元,故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5.72万元,其中,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2万元,210款卫生健康支出88.46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1,936.75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74.09万元,具体如下: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2万元,其中,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6.42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67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1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7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5万元;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88.46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8.4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3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6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2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1936.75万元,其中,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66.40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366.40万元;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607.35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607.35万元;21103污染防治690.00万元,2110302水体110.00万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80万元;21111污染减排273.00万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73.00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74.09万元,其中,21102住房改革支出74.0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4.09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05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的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制,故较上年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5万元,较上年减少0.95万元,下降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962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与接待费用,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上年保持不变的原因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出车次数,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开支,但因生态环境工作增加,导致公车使用率高,加之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老化快,油耗大,维修费和油费随之增加,所以本年预算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三海”及流域水系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专项资金

  (二)红河州重金属、土壤地下水、固废危废尾矿库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及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等工作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将州本级预算单位编制的基准定额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统一管理,在编制过程中经费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2021年本单位支出不反映直接划转到州机关事务局的水、电、物业管理费,2022年水、电、物业管理费直接在本单位统一支付,在本单位支出中反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1,86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78万元,固定资产1,198.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12.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1.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10.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3.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500111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保密审查表.pdf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31000400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1028054505304.xlsx
附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预算公开编制说明2022102805450438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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