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400-2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0000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属一级预算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红河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就业创业科、优抚科(褒扬纪念科)、双拥科(秘书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2.红河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办事效能。
3.落实政策为根本,保障合法权益。
4.稳妥抓好接访处访,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5.巩固提高优抚水平,提升社会尊崇军人氛围。
6.抓好队伍建设,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23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3,236.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收入增加565.34万元,增长21.1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项目经费预算,其中新增特定项目社012(州本级)项目经费230万元,特定项目社011(对下项目)比上年增加354.7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236.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36.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23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5.34万元,增长21.1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项目经费预算,其中新增特定项目社012(州本级)项目经费230万元,特定项目社011(对下项目)比上年增加354.7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36.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3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9.52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调增人员工资及正常晋升;项目支出2,552.9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65.82万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分析:新增项目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行政单位离退休0.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属”定期抚恤补助金及定额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4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3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管理服务工作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2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双拥”工作。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12.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237.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优抚对象抚恤工作、退役安置工作支出等。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安置工作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属”定期抚恤补助金及定额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4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017.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优抚对象抚恤工作、退役安置工作支出等。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18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18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9.4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原则,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预算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红河州双拥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八条标准要求,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与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不断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更好地服务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改革强军战略实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加强领导,全州动员,广泛参与,不断创新,确保我州争创双拥模范州。
2.绩效目标:项目设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0个,分别为新闻发布稿件数量≧10篇、双拥座谈会议≧1次、慰问驻州部门,解决基层部队实际困难≧5件、次、开展双拥工作宣传≧2次;2022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慰问活动、媒体关注量10000次;维护军政军民关系持续和谐稳定,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提高社会和谐团结效果显著、社会公众满意度≧85%;驻州部队、部队驻地人民群众满意率≧85%。
(二)烈士纪念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对烈士陵园设施进行修缮(维护),管护烈士纪念设施外观完整,周边环境整洁;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积极举行烈士公祭活动,营造崇尚英雄氛围,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
2.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0个,分别为全年烈士陵园设施修缮(维护),烈士墓管护≧1次、举办烈士公祭活动≧1次、13场次、参加活动人数≧300人;烈士纪念设施显著改善、烈士公祭活动庄严、肃穆、隆重、节俭效果显著;9月30日前资金支出进度达85%、11月30日前资金支出进度达95%、项目资金支付率100%;通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宣传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满意度指标:烈士遗属、参加祭扫人员满意率达≧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抚恤:安抚体恤。指:在战争中牺牲以及因公牺牲和导致病故的人员,对其家属支付给一定数额的抚恤金,对其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期付给一定数额的伤残抚恤金。同时,对伤残人员和家属给以精神上的安抚。
2.退役安置: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立法规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就业及其他安置所需资金和服务,使之顺利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
3.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4.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5.“双拥”工作:是“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工作的简称,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主旨,组织发动全国军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团结奋斗的一项社会活动。
6.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1万元,增长18.43%,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新增加人员,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1.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28万元,固定资产80.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05项,账面原值6.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0111
附件【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