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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48-3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辖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受弥勒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市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9.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办州委、州政府,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承担市级生态环境局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所属2个下属事业单位:1.弥勒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2.弥勒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始终坚持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强化环评审批,认真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落实见效,将其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从源头治理环境污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常态化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快重点污染行业转型升级,积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树牢“两山”理念引领全领域全过程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定位,积极探索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两山”转化新路径,持续推进全域旅游、绿色农业、产城融合的“两山”转化发展模式,力争“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取得新进展。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度开展企业废气治理,积极督促电厂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推进城市扬尘、渣土运输、秸秆禁烧、露天矿山、餐饮油烟治理,持续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力争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97.5%。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发展。切实督促乡镇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排查整治,启动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整治工程,切实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配合推进环保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城乡污水管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达38%、7%,纳入考核断面水质始终稳定保持Ⅲ类。大力加强净土清废要素保障。深化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统计申报,持续深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配合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联动监管机制。

  3.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快问题整改。以督察检查交办问题整改为抓手,持续深化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级联合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全面完成11件信访件整改销号,组织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及机修行业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敏感问题整改。深化执法练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探索局队站合一模式,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建设。认真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交叉和帮扶执法练兵活动,切实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水平。以开展“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活动为契机,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信访化解机制。切实提高信访举报流转速度,缩短办结时间,保持100%办结率。对重复较多的信访件,进行逐一会商,研究处置对策,切实解决问题,减少重复信访。

  4.做实生态环境基础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六个一”行动,积极配合办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极小种群与生物多样性大会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展现弥勒良好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强化宣传产品制作包装,充分利用中国环境报、市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切实办好“6·5”世界环境日,推动生态环境宣传提质见效,持续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统筹做好核与辐射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振兴专项规划,主动融入国家及省、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指导协助发电企业完成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及环境约束指标任务。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

  退休人员2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1人,事业退休人员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8.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2021年455.14万元对比增加了1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5人,2021年9月事业公开招聘新录用1人,2022年增加了1人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8.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8.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1年455.14万元对比增加了1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5人,2021年9月事业公开招聘新录用1人,2022年增加了1人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8.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26万元,与2021年455.14万元对比增加了1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5人,2021年9月事业公开招聘新录用1人,2022年增加了1人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收入。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2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208类款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7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0.06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0.0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2022年预算数为46.15万元。

  210类款项:卫生和健康支出43.40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0.5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9.4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4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8万元。

  211类款项:节能环保支出341.35万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2年预算数为138.58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主要反映监测站和监察大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2年预算为202.77万元。

  221类款项: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公积金支出,其中21102住房改革支出37.2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7.2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60万元,较上年23.95万元增加10.65万元,增长44.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0万元,较上年7.01万元减少3.21万元,下降45.80%,主要用于环保督察、各专项检查的必要接待。2021年共接待30批次、342人次,2022年预算接待28批次、34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制,故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80万元,较上年16.94万元增加13.86万元,增长81.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万元,较上年增加23万元,增长100%;预算购置特种业务用车,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购置后我分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万元,较上年减少9.14万元,下降53.9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局报废核销1辆资产净值为零,已到强制报废年限无法使用车辆,且我分局未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求。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分局计划用2021年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经费购买车辆1辆,购买金额为23万元,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是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是反映残疾人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及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等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34万元,与上年41.76万元对比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5人,2021年9月事业公开招聘新录用1人,新增1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资产总额455.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9万元,固定资产263.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0万元,无形资产88.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2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7项,账面原值193.4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0111

附件【附件2:310004009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0309100652176.xlsx
附件【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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