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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47-5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800000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护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调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组织评审、推荐、保护和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成立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批复》(红机编〔2008〕4号)文件精神,成立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公益一类),正科级单位。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档案信息部、规划保护部、传承培训部。

所属单位1个,为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州非遗中心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州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州非遗保护工作,特做以下计划:

  1.强化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相关知识,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提高干部群众对非遗重要性认识,增强全社会非遗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

  2.全面普查,制定长效保护机制。在已有普查基础上,总结经验,扎实开展资源普查完善工作,运用文字、录音(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形式,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准确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普查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依法、科学制定保护规划或保护方案,并建立完善各级保护名录。

  3.加大投入,落实经费扶助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抢救、保护、申报等都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中心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用足用活国家、省、州有关建设文化事业的扶持政策,并出台相应的扶助政策,完善保护机制。

  4.提前谋划,积极申报非遗项目。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文化厅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提前谋划,梳理筛选出本州最具申报条项目的项目申报,并做好各级申报评审工作。

  5.精心准备,办好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6.突出2022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非遗+旅游融合发展。

  7.继续做好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承点工作。

  8.精心准备,做好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展演。

  9.根据文化部和省文旅厅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做到早准备、早筹划、早实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申报材料。

  10.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好传承队伍建设,加强对业务工作者的培养,至少举办一期全州非遗骨干工作培训班;二是抓好传承点建设,继续扶持开展民俗活动和基层培训活动。

  11.完成省、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一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单位资金)0.55万元。

  与上年对比共增加:2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27.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调入1人(根据红人社职调〔2020〕21号文件,调入1人)的预算;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上年结转结余(单位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0.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5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共增加:2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27.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调入1人(根据红人社职调〔2020〕21号文件,调入1人)的预算;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上年结转收与上年对比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0.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增加20.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未发放30%奖励性绩效工资,2022年做预算进行发放,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单位资金0.5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资金只是做了单位资金2021年结转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公积金支出。

  2010105人大立法2022年预算数0.5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州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评审,参加展演展示活动及人才培训等;

  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2年预算数129.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2年预算数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19.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12.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5.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0.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15.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即:A4复印纸、A3复印纸、电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即:A4复印纸0.36万元、A3复印纸0.04万元、电脑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12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2.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1050人次。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20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22%,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因公出国(境)6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我单位本着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2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9.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105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我单位本着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7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变化原因:我单位本着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预算时,实有人数是10人;2022年预算时,实有人数是1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26.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5万元,固定资产25.6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76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800111

附件【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P02022031559140801480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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