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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38-5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0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精神制定规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承办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河口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河口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问题整改,消除生态安全隐患

  (1)推进省级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并对问题进行一对一交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面完成了省级反馈的46项100个问题整改工作。

  (2)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制定《河口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对涉及河口县的14个共性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整改目标。二是做好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工作。督察期间,河口县共收到信访举报转办件1件,已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并报州级验收销号。

  (3)加强涉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等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人类活动点无非法扩建和生态破坏情况发生。二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重点问题整改现场核查工作,均未发现新增变化情况,州级已同意销号。

  2.着力污染防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1)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对县城及周边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动态管理清单;二是做好生物质禁烧工作。落实部门及乡镇、农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生物质焚烧排查整治,共制止县城及周边单位、居民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秸秆等42起。三是强化预报预警,及时调度督办。共发布《河口县空气污染气象指数预报》104期,发布调度指令8次,督促施工工地错峰建设、渣土车错峰停运管制4次。四是依法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对建筑工地、碎石场等未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物料覆盖的3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五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排除整治,县城区8家企业均已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和末端废气治理。六是紧盯秋冬季关键期,制定《河口县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工作组,自9月30日起实行日巡察制度,全力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持续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县城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234万吨,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削减362.2吨,氨氮(NH3-N)削减38.15吨。二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曼路河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控”风险防控方案,建立乡镇级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清单,有序推进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验收工作。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4次,未发现超标情况。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12家次,按规定申报、转移、处置危险废物52批44.28吨。三是加强固体废物储存、运输、处置等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共妥善转运、处置查没走私固体废物2起。四是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全县无新增纳入全州整治任务清单的企业、场所。

  (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为依托,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河口县红河(上游至出境)河段周边村庄水污染治理项目》已进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3.着力源头防控,严格环境执法监测

  (1)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审批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依法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共审批建设项目6个,不存在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项目,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2)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起,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共162家次,确保全县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一是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国控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红河州河口口岸站运行正常,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73.5nGy/h(纳戈瑞/时),处于正常水平,未出现其他异常情况。二是开展噪声监测。完成城市声环境监测点位认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根据监测数据,县城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三是开展酸雨监测。新增城区省控酸雨监测点位1个,并实现酸雨在线自动监测。

  4.着力宣传引导,为COP15营造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为COP15大会圆满召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一是5月21、22日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参观河口县生物多样性科普展厅,开展“呵护自然·人人有责”国际生物多样日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共同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二是6月5日县乡同步举行202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是8月25、26日围绕“低碳生活·绿建未来”主题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携手共建绿色家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6.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的 369.37万元对比增加10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增加106.84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发〔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红环党〔2021〕15号)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7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收入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6.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6.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6.21万元(本级财力476.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的369.37万元对比增加106.84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发〔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红环党〔2021〕15号)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7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收入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6.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法〔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红环党〔2021〕15号)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7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收入有所增加。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6.21万元,其中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2万元,210款卫生健康支出42.89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350.16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37.64万元,具体如下: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2万元,其中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5.52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1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41万元;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42.89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2.8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5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1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1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350.16万元,其中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0.92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200.92万元;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149.24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9.24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37.64万元,其中21102住房改革支出37.6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7.6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万元,较上年17.28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1.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持平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的10.28万元减少3.28万元,下降3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66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与接待费用,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4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生态环境工作量增加及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导致公车使用率高,加之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老化快,油耗大,维修费和油费随之增加,所以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21款-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红河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的通知》(红安办发〔2020〕5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薛舒月等3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红人社通〔2021〕56号)、《关于普丽华等十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红环党〔2021〕15号),2021年我局通过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等方式较上年新增人员7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34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7万元,固定资产331.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减少21.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000111

附件【附件1.doc
附件【(河口分局)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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