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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27-55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0900000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州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保护、动物及其产品、农民负担监管、农业安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办理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农案件,并以州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执法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部省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积极争取调整、调配到位执法人员,理顺执法关系,建强执法队伍,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2、强化党建对农业执法的引领作用

  编制学习计划,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党支部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制度管人,制度理事的管理机制。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持续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加大农兽药执法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经营领域违法行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强化农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实战技能操作,切实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建立定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对标先进地区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建强执法队伍。

  5、强化农资市场执法监管

  按照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结合各地农资经营市场特点及季节性经营特点,把突击检查、专项执法工作转为执法监管新常态,切实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做到重点地带和一般区域相结合,重点产品巡查和市场普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农资产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打击力度,切实阻止违法产品入市下田,影响农业生产安全。

  6、强化部门横向沟通

  探索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结合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主动加强协调配合,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提升执法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健全农业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营造合力护农的良好氛围,依法护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7、强化普法宣传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过程向相对人开展普法。推行普法式、提醒式执法,加强法治宣传和引导教育。充分发挥融媒体和自媒体的信息优势,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增强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正确引导法治舆论,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总收入42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9.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271.61万元对比增加1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9.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9.5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9.50万元(本级财力429.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271.61万元对比增加1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总支出 429.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59.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6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一) 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此情况。

  (二)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此情况。

  (三)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5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5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预计接待26批次,260人。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0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无此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构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致。

  单位无此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28.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2万元,固定资产2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0900111

附件【红河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20220310102153972.doc
附件【红河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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