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321-3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749900000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红河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具体职责为: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科室及下设14个管理部,包括:党政办、计划财务科、稽核科、贷款科、归集科、信息技术科、个旧管理部、开远管理部、蒙自管理部、建水管理部、石屏管理部、弥勒管理部、泸西管理部、元阳管理部、红河管理部、金平管理部、绿春管理部、屏边管理部、河口管理部和云锡管理部。所属单位1个,即: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贴“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大势,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13568”工作思路,科学谋划工作举措,助力全州高质量赶超发展和“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强化住房公积金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稳定器”“调节器”“减压器”作用。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内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紧盯“讲忠诚、担使命、提效率、展形象”,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大融合。做好红河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工作,努力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提升公积金覆盖面。完善节点控制、内审体系等举措,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基础数据和资金安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实现高效、便捷的数据共享交接。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借势“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技术,通过“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努力打造智慧服务型住房公积金,推进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办理”,切实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红河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健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9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9.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4.38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公用经费受人员工资调整的影响而增加;2.新增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99.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9.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4.38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公用经费受人员工资调整的影响而增加;2.新增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专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99.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9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受人员工资调整的影响而增加;项目支出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专项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7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7.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年金记实。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9.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2.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6.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1,950.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转的管理费用。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及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从简安排公务活动,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的项目有二个,分别为: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项目382万元,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专项资金2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1.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
2.促进城镇化住房建设,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供资金支持。
3.防范好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4.全面完成州政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发挥好档案的使用效益,按照住建部对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标准,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对档案整个生命周期实时监管,建设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并通过验收。2022年,搭建1平台3个子系统。即搭建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平台、柜面业务档案管理子系统、版式无纸化管理子系统、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子系统。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1.档案无纸化。大幅减少经办人递交的复印材料,通过电子档案复用,从而省去大量复印件,降低办公成本;实现版式化文件管理,做到档案无纸化。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纸质材料。缴交职工再次办理业务时,也无需再重复提交复印件。
3.降低库房成本。有效降低库房管理的档案量,库房的空间压力降低,管理成本也随之降低。
4.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做到档案整个生命周期的实时监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用于保障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5.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7,627.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万元,固定资产6,796.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18.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0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48.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078.4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7.53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749900111
附件【附件2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