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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58-1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000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宣传推广科)。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州歌舞团);

  3.州博物馆;

  4.州图书馆;

  5.州文化馆;

  6.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7.州文物管理所;

  8.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9.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

  10.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11.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发挥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凝聚起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思想共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本部门本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水平。

  2.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加快推进“国门文化”、河口县图书馆文化馆新建工程、开远市文化馆新建工程以及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及配套免费开放资金的绩效管理,提升服务功能。加大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和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加强艺术精品创作。积极创作一批文艺精品,组织推荐我州优秀(剧)节目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艺术赛事,组织举办好重大文艺演出及艺术活动,抓好庭院剧场演出及总结提炼工作。制定出台州级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改革,打造一流国有院团。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前谋划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申报;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经费扶助,通过举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等多形式开展非遗保护宣传,做好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承点工作,探索开展非遗+旅游产品。加强文物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各项文物安全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文物博物安全巡查,继续抓好《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确保文物安全。加强滇越铁路、哈尼梯田的保护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5.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全面推进建水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弥勒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国家级旅游品牌创建,持续推动一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云南特色旅游城市、云南旅游强县创建,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名镇、名村。抓好A级景区创建。加快推进元阳哈尼梯田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进程,对照创建标准加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争取哈尼梯田景观质量评价报告年内通过文化和旅游部专家评定。积极推进蒙自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屏边滴水苗城等创建国家4A级景区,创建储备一批3A级旅游景区。以建水—石屏滇南最美乡愁之旅为重点,突出围绕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乡村旅游环境、积极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等加快乡村旅游发展。

  6.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加大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强化对娱乐市场、艺术品市场、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广播影视市场、旅游市场管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服务热线、文化12318热线等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文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277人。在职实有3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7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72.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0.7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7.27万元,同比增长6.46%,主要原因分析:部门在职实有人数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增加;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72.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72.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7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1.42万元,同比增长3.03%,主要原因分析:部门在职实有人数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78.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7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4.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3.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门在职实有人数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0.76万元,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47.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经费比上年减少55万元;州级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减少53万元;个旧庭院剧场建设补助资金减少4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53.92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1080.37万元;

  (2)2070104图书馆472.09万元;

  (3)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139.24万元;

  (4)2070108文化活动3万元;

  (5)2070109群众文化519.48万元;

  (6)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55.93万元;

  (7)2070204文物保护173万元;

  (8)2070205博物馆481.04万元;

  (9)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77元。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54万元。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16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7.54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48万元;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36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559.74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74万元;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4.83万元;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7.82万元;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5万元

  4.221款住房保障支出446.72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446.72万元。

  5.230转移性支出44.79万元。其中: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4.79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全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41.19万元;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6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主要用于州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补助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119.19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96万元,较上年减少13.92万元,下降11.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1.1万元,较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4.07%,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6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逐年递减。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4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7.56%,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340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逐年递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4万元,较上年减少10.61万元,下降18.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较上年减少10.61万元,下降18.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逐年递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州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7.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9万元,增幅8.25%,主要原因分析:部门实有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712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16.5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73.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711.1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8.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86项,账面原值141.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111

附件【060906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030701062799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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