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35-8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0000
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6.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7.负责信访智能化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
8.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10.负责红河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1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信访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6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州信访局负责管理州信访信息技术中心、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政治建设,持续推进政治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学好党史“必修课”、解好民心“必答题”。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广大信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信访工作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为红河高质量建成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信访服务保障,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信访干部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信访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做好重大会议(活动)信访服务保障工作,防止因信访问题引发负面影响,确保全州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信访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包保责任制的落实落细,强化信访工作约谈、追责,及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有效开展清理劝返,切实做好部分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利用敏感节点大规模到省进京聚访的应对处置和劝返工作。规范进京劝返工作,防止违反“两个一律”纪律的问题。适时启动信访信息“零报告”机制,强化情报线索收集、研判、运用和互通机制,对扬言到昆进京重点人员和群体及时预警,并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坚决防止漏管失控,确保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期间提供高质量的信访工作服务保障。
3.扎实做好信访日常业务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实体性办结率,推动成批化解信访积案。准确研判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坚决打好“四大重点”矛盾化解攻坚战。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和接访下访、网上信访、督查督办、使用信访补助资金解决殊疑难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和信访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按计划落实创建任务。畅通和拓宽人民建议征集渠道,认真办理推动人民建议成果转化。强化信访宣传工作,推动信访宣传和信访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4.持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宗旨教育,站稳群众立场,引导广大信访干部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力戒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进一步把信访干部精气神引导凝聚到担当尽责、干事创业上来;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要求;举办综合性培训班次,定期开展视频讲座,组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不断提升信访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指导信访基层基础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各级信访工作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信访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2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7.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16万元,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49.92万元,从而导致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7.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7.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7.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16万元,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49.9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7.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1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0.55万元,从而导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01.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和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6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信访业务支出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离休人员的离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72元,主要用于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万元,主要是用于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转退休缴纳职业年金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共49.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卫生健康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9.43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1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2万元)。
津贴补贴1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6万元)。
奖金5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6万元)。
绩效工资2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2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万元)。
住房公积金3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3万元)。
办公费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印刷费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4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水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
电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
邮电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
物业管理费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
差旅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
租赁费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会议费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
培训费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
劳务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
工会经费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
福利费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万元)
离休费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
生活补助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此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此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此情况)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万元,和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和2021年保持一致,国内公务接待预测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万元,和2021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2021年一致的主要原因:一是每年都要用于保障调研、处理信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为此而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红河州信访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一般性工作支出的信访专项工作经费预算5个,合计66万元,分别是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保障暨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经费10万元,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10万元,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10万元,劝返经费24万元,档案规范化管理经费12万元。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四大重点”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工作。二是继续把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序推进党政领导包案信访案件。三是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州委书记赵瑞君,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为全州各级干部做好表率。四是扎实抓好网上信访工作。五是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原始资料查阅提供保障,推动全州一流档案工作建设,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六是开展驻点劝返工作,在北京外围妥善劝返拟进京上访人员。启动全国两会"零报告"工作,加强情报信息预警,一旦出现漏管失控,“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及时消除隐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州对下转移支付:州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州信访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州信访局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信访事业等发展相关工作。如州级领导接访经费、开展劝返工作等经费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领导干部接访经费:指中央、省委明确规定的工作要求。随着信访工作形势的变化,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更加繁重的任务。把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以及苗头性、群体性信访事项作为州级领导接访重点。工作经费重点保障州级领导接访、视频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督办落实、回访等经费。
12.劝返经费:指为做好进京上昆到非接待场所滋事人员的劝返带回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对违法上访人员的妥善处置工作,确保首都北京、省会昆明社会稳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全州信访稳定而产生的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58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6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人员2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计提职工福利费、计提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从而致使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信访局资产总额5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71万元,固定资产18.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3.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