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23-0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000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委会与红河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红河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州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机关共设置设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2个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政策法规研究室(新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新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是: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第一至七州委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2.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3. 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聚焦政治责任、深化政治监督,持续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惩腐肃贪,持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三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精准纠治“四风”,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四要坚持精准发力、做实监督职责,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五要注重系统集成、贯通协同高效,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六要勇于担当实干、坚守廉洁本色,在严格的自我监督中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1人,其中:行政编制219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预算编制时点11月在职人数不一致,12月调出4人)
离退休人员 53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51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77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71.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减少3525.64万元,同比减少31.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05人增至217人)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396.36万元;二是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21万元;三是减少了对下项目补助蒙自市的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资金2000万元;因新建留置点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支出共减少39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71.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71.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减少3525.64万元,同比减少31.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05人增至217人)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396.36万元;二是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21万元;三是减少了对下项目补助蒙自市的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资金2000万元;因新建留置点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支出共减少392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71.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77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36万元,同比增加8.1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05人增至217人)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51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21万元;二是减少了对下项目补助蒙自市的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资金2000万元,因新建留置点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支出中相关配套设备配置支出也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类11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3947.02万元;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1340.00万元;201类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78.00万元。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8.58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8.08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7万元。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84.32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4.01万元;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3.42万元;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2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2.93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及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及省配套事项相关项目功能科目分组。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功能科目分组。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功能科目分组。
(四)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3个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资金424.3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80万元,较上年增加45.80万元,同比增长32.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以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2021年实际执行数并无此支出,但综合考虑可能的突发情况作出2022年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以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2021年实际执行数为2.76万元,接待批次35个,接待人次188人。结合上年办案及其他相关工作接待情况作出2022年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7.80万元,较上年增加45.80万元,同比增长34.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同比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0万元,较上年减少4.20万元,同比下降5.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新增购置特种用车2辆,换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5.80万元,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为保障执纪办案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量急剧增加,单位现有执法执勤车辆老化,为保障留置工作需求,计划购置公务用车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州本级年度安排项目5个,各项目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一)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安排10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5个,指标值: 按工程合同支付工程留置点建设进度款≥1000万元;配套设施完成率=100%;工程后续纠纷发生率≤5%;工程项目结算执行准确率=100%;工程款会计核算准确率≥95%;工程款结算手续合格率=100%;工程款结算及时性≥95%;工程完工后续工作及时率≥95%;预算支出执行进度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有无超工程终审结算总投资情况;设计功能实现率≥98%;建筑(工程)综合使用率≥98%;持续提升留置工作点保障能力,满足审查调查需求;工程评价满意度≥95%;留置办案工作人员满意度≥85%。
(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项目安排4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0个,指标值: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次数≥5次;开展2022年度全州党风廉政考核1项;节假日纪律工作检查6项;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人次≥5人次;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90%;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预算资金目使用规范,符合财务制度,内控制度100%;推动全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结果公开性100%;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能力;社会公众满意度≥85%。
(三)州委巡察项目安排53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3个,指标值:开展年度计划巡视巡察工作≥2轮;举办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次数≥2次;巡察工作动员培训≥200人次;会议出勤率≥95%;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督查整改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年度巡察工作完成及时率100%;人均会议标准≤州级机关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巡察抽调人员人均食宿标准≤州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综合定额标准;通过巡视巡察发现解决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进一步提高巡察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巡察工作评价满意度≥85%。规范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四)州纪委州监委宣传及警示教育项目安排85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5个,指标值: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次;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次数≥5次;培训参加人次≥600人次≥10天;反腐警示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人次≥400批15000人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制作期数≥2期;发行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及宣传刊物4期;;培训人员出勤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警示教育基地日常维护及时率≥95%;宣传教育内容知晓率≥85%;提高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教育培训参训人员满意度≥85%;警示教育基地文化走廊参观人员满意度≥85%。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州纪委州监委审查调查项目安排134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3个,指标值:保障留置工作点安全运转100%;保证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的正常运行100%;案件安全责任零事故;问题线索处置率100%;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年度结案率≥75%;信访件分流率100%;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12388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2900小时;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经规定,严格按预算支出100%;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接访群众满意度≥85%;留置工作点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提升信访举报工作附加值和贡献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办案留置陪护人员、接访群众社会及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为我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2.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0.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8.13万元,同比增长6.1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实有人数由上年度205人增至217人),增加了相关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资产总额3111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99.9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942.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2.82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23.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3503.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111
附件【(1031整改)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2030802485198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