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201-3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000
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下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一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红河州统计局普查中心。
2.三个事业单位(正科级):红河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队、红河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红河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红河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红河州统计局负责管理红河州统计局普查中心、红河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队、红河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红河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红河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红河州统计局将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按照“政治建统、业务立统、实干兴统、依法治统、队伍强统”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统计调查、报告、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1.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贯彻落实要求,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2.压实改革任务,扎实推进GDP统一核算。认真抓好国民经济统一核算工作,及时反映红河经济运行态势,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统计决策参考。
3.立足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抓业务建设。认真抓好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等入库、退库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名录库结构,强化统计监测,严把数据质量关。有针对性指导相关县市在统计“双基”建设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力促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4.聚焦目标任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对标年初州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加大统计监测服务工作,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统计服务。
5.对标任务分工,为高质量发展赋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通过高质量统计手段、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高素质统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
6.严格执法监督,构建遵法守法环境。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持续加强对统计监督法规政策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契机,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7.狠抓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断建强网评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增强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8.聚焦领域安全,久久为功耕好责任田。重点聚焦保密工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民族团结、平安建设等领域落实工作责任,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干部职工考核指标,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活动,为全州社会营造团结和谐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6.50万元增加13.7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在职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9.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9.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9.14万元[本级财力1179.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036.50万元增加13.7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9.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7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14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856.50万元增加18.5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64.00万元,比年项目支出预算180.00万元减少8.8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减少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731.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费、办公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活动费、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2.“2010504款信息事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维护、全州统计系统网络专线租用费、保障网络安全所需设备和耗材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支出9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计工作所需支出(办公室政务管理、统计法治、统计执法、统计设计管理、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业统计、生态能源统计、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统计、贸易外经统计、投资领域统计、农业农村统计、人口就业统计、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城市和县域经济统计、政府信息工作、名录库管理及相关工作、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计教育科研共19项统计业务工作,含50多个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业务和综合能力培训)。
4.“201050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1.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资料编印费支出(《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人口普查资料汇编》等)。
5.“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37.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1.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8.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2.“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3.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5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0万元,较上年预算18.00万元减少1.20万元,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4.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25%,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逐年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原则进行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0万元,较上年预算4.4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2.2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540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并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0万元,较上年预算9.6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万元,较上年预算9.60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原则进行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日常公务活动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是:发挥好统计的调查、报告、监督三大职能,认真履行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的统计工作新角色。计分员要统好统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监测员要做好统计监测与预测预判,服务员做好统计服务,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1.编印《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统计公报》《月度卡片资料》等,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提供优质的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2.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完善统计系统网站,做好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安全保密及日常更新维护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保障网络直报系统的安全运转和统计数据按时上报。
3.做好统计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加强对部门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统计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进行《统计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提高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2010501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信息事务——2010504款,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3.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款,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010599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基本支出:用于红河州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红河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统计信息化建设、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其他大型普查调查活动等开支。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4.40万元,比上年预算105.71万元加18.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51.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74万元,固定资产147.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2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减少59.088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减少0.99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8.7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111
附件【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