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59-4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4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红河质检中心)隶属于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红河州内唯一集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校准、特种设备检验和标准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定检测机构。承担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的仲裁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发证检验、强制检定等法定检验检测职责;开展红河州的量值传递体系、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的技术研究、风险评价(评估)及技术鉴定工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技术支持,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相关的检验、检测、检定、校准、测试、培训、咨询、标准制修订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质检中心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党群人事部、科研信息部、质管业务部、计量研究所、产品质量研究所、特种设备研究所。
红河质检中心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完成检验检测和服务监管工作
中心承担着大量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量检定校准、量值传递、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科学研究等多项工作。2022年编制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红河质检中心将全力服务好市场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减免政策,优化业务流程,突出高效有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产品质量、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领域的委托检验任务。配合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市局完成好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量的监督抽查和双随机抽查,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标准的双随机抽查以及各个主题活动日活动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2.积极推动检验检测硬件基础不断升级。
推进检验检测技术基础的换代升级。由于近年来标准、规程更新较快,在部分检验检测项目上装备的更新无法适应新标准、新规程的要求。2022年将根据发展需要进行仪器设备的采购,并同时对部分实验室、报告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3.不断增强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有计划派出检验检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检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技能业务水平。另外,积极参加省级检验检测数据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弥补人员短缺的不足,特别是紧缺高技术人员的引进,充实检验检测队伍,强化检验检测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43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3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5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5.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68.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未纳入预算总额。2、2022年人员工工资、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均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05.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5.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8.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均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55.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均有增加;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财政给予开展计量强检工作部分保障,项目资金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10 质量基础100万元,主要用于计量强制检定工作方面的成本性开支。
2、2013850事业运行707.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6、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6.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9、2210201 住房公积金83.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质检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14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质检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质检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下降48.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质检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54万元,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4万元,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减少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质检中心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共有两项。
1、计量强检专项资金,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2、红河质检中心经营支出经费,安排项目资金8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完成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测试校准工作、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全年预计完成检验检测特种设备1.9万台(套),压力管道2.1万米;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0.6万台(件),计量器具测试校准调修1.3万台(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3.3万台套。产品质量委托检验5000批次。进一步更新完善设备,推进检验检测技术基础的换代升级,适应新标准、新规程的要求并同时对部分实验室、报告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提升。认真做好检验检测业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有计划派出检验检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技能业务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9528.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4.5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758.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2.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3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400111
附件【附件1.xls】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2030405205424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