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57-1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200000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全州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受理查处全州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级稽查执法、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应急处理、产品召回等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协调跨地区重大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是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部设有综合科、药械科、食品科、保化品科等4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工作、“六保”任务,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市场监管工作任务清单》(红市监发〔2020﹞43号)分解任务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队的职能职责,加强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检查以医疗器械质量、购进渠道、购进验收记录等情况为重点。把日常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相结合,依据职责抓好整治口罩等防护产品相关工作,落实疫苗专项监督检查。
2.强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大的重点食品药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精准重拳出击,依法查办违法违规案件,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有效遏制违法现象,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继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通过在岗自学,组织相互学习交流,并派出人员参加省、州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通过各项手段,有效提高稽查执法水平。按照教育与处罚并重、打击与规范并举的原则,促进稽查支队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在案件办理严把立案关、取证关、定性关、审核关、处罚关、文书关,提高依法行政办案水平。
4.抓好稽查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建设,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八条禁令,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不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规范稽查职能工作流程,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意识,使各项职权阳光操作、规范运行,确保案件查办人员清正廉洁公正办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12.04万元,本年按规定核定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增加1.1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1.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12.04万元,本年按规定核定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增加1.1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1.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工资调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12.04万元,本年按规定核定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181.50万元,主要用于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1.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1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5.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4.29%,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因公出国(境)费逐年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2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原因是: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逐年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8.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1.60万元相比增加1.1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按规定核定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增加1.14万元,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资产总额4.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0万元,固定资产4.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300200111
附件【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0404351366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