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24-9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300000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代表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林木生产、建设规划、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州林业种苗生产及种苗执法监管、宣传和贯彻林业种苗法规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成立于1984年(红政复[1984]2号),定事业编制15人(含林业公安)不设内部机构,后又划出5人。2004年11月加挂林木种苗监督检验站牌子(红机编[2004]77号)不增加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不变。2012年红机编[2012]2号再次下文核定红河州林业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人,设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1名,机构规格正科级。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好全年种苗生产供应。结合2022年造林计划,我站对全州造林用苗的育苗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析,抓好育苗前技术培训工作。全州2022年度省下达计划造林任务16.35亩,造林需苗量955万株,计划出苗量1876.32万株,远超苗木需求量。
2.组织开展好全州雨季苗木质量检查工作。为保证全州2022年雨季项目造林所需种苗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掌握各市(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受新冠疫情影响,督促各县市采取自检的方式进行。据统计,全州苗木合格率为98.1%。
3.开展2022年度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2022年6月13日,分别对开远绿润苗木种植有限公司、红河州福林农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就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情况和企业林木种苗质量监管项目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被抽检对象的市场登记注册信息真实有效,林木种苗经营管理依法依规、达到监管验收标准,被评定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合格企业。
4.配合省林草局做好红河州2022年度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2022年8月12日至16日,省林草局检查组对我州建水、屏边、泸西3个县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评估工作。
5.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打击假冒伪劣执法工作。全面落实林草种苗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种苗质量监督检查、种苗违法案件查处和案件信息公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各县市林草局对种苗工作的监督管理能力。2022年2月,在个旧举办了“全州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全面提高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活动的能力。
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摸底调查工作。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我站对全州范围内的613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
6.开展全州苗木生产者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关于开展苗木生产者摸底调查的通知》(场监函〔2022〕13号)要求,组织开展持有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苗木生产者情况摸底调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对持证苗木生产者名称、许可证编号及发证日期、生产用地现状地类及面积、在圃苗木数量及价值等内容进行调查,处理好在耕地上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问题,维护种苗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7.组织实施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工作。
(1)指导屏边国家良种基地秃杉种子园建设和日常管理。
(2)配合完成河口国家柚木种质资源库基地建设。
(3)组织芷村林场实施2021年度良种补贴项目(跨年度)
8.碳汇工作开展情况。为积极开展我州森林碳汇开发工作,与国内六家碳汇开发公司对我州七个市县的林业碳汇资源进行现场考察;配合云南省林草局、云南省绿色基金会,完成对我州四个市县碳汇调研工作。经过积极探索、学习总结,为我州碳汇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夯实了基础。
9.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省林草局下达《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林林场[2022]2号)要求,我州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2022年6月,安排本站领导职工参加省林草局组织的“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标准培训”。2022年7月,在屏边县组织开展了“全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班”,及时印发了《红河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红林发[2022]62号)。成立了红河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技术专家组,确定了工作目标、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进度时间安排。按月向省级上报红河州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进度。截至10月份,省级4个重点市县,蒙自市、开远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已完成初步编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预算总收入206.47万元,2023年预算总收入比2022年减少39.52万元,减少19.14%。主要原因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人,减少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6.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6.47万元,2023年预算总收入比2022年减少39.52万元,减少19.14%。主要原因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人,减少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6.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5万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11.15万元,2023年预算总支出比2022年减少44.2万元,减少20.93%。主要原因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人,减少2人。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度项目支出为0万元。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年度体检及书报费。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801死亡抚恤1.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03万元,主要用在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医疗补助。
(6)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万元,只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7)2130204事业机构114.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工资。
(8)2210201住房公积金13.81万元,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继续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于2010年9月3日购买),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由于我单位公务用车已按政府会计制度完成了计提折旧,随着使用年限的积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逐年增加,故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指用于我站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站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林业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业工作站资产总额16.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8万元,固定资产16.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