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49-1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200000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红河州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州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州投资促进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性意见,牵头组织年度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3)负责全州重点产业招大引强相关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组织、推动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
(4)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州与其他地区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外地驻本州办事机构和其他组织的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本州驻外机构的投资促进工作。
(6)指导协调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围绕园区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并配合州级相关部门推进重点园区的“园中园”、承接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7)负责全州投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组织本州外来投资企业对州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测评;牵头组织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报审、兑现工作。
(8)会同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及重点企业策划全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州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州投资促进信息、州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9)负责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工作;为国(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洽谈、签约、实施及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产业科、区域科、外资科、督导科、信息科、园区科。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红河州投资促进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王宁书记调研红河时关于“用好区位优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抓招商引资,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发展见到实效”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创新举措、砥砺奋进,进一步抓实抓细“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等重点工作,力争2023年省外、境外到位资金增幅不低于15%,全州招商工作实现更大力度、更高水平的突破。
(1)强化统筹协调,提高招商组织化程度。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紧盯全年目标,持续推动好“一把手”招商,督促各县市、部门、园区主要领导带头抓招商、引项目、顶格推进,做到重大项目亲自洽谈、重大企业亲自招商、关键客商亲自会见,形成州级牵总、各级负责、各方协调配合的招商合力。二是完善工作政策措施。聚焦“四区联动”“县区融合”,加快制定《红河州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红河州“飞地招商”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整合全州资源,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各地实现有序发展、错位发展招商机制。三是加强联动服务。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招商工作机制,强化产业链招商工作调度。发挥县市、园区、州级行业主管部门、驻外办事处等资源优势,构建分工协同、多元联动的大招商格局,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形成全州投资促进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全州产业链招商工作的加速度。
(2)夯实招商工作基础,提高招商质效。一是突出产业链项目谋划。在谋划招引项目上持续发力,重点围绕优势资源、产业集群、产业转移、等方面,精准谋划一批产业链项目,更加突出项目化、链条化招商。二是强化招商干部素质培训。结合新形势下产业大招商要求,加大投促干部培训力度,采取赴高校开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招商能手开展交流等方式,强化项目编制、招商推介、商务谈判等实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招商队伍素质。
(3)突出产业链招商,夯实“链式”招商基础工作。一是突出重点产业抓实12条重点产业链招商。加强与各重点产业招商牵头部门之间的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精准梳理目标企业和重点区域,紧盯目标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围绕重点区域开展专题招商。二是突出首位产业抓实园区招商。充分发挥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边合区)的招商引资主战场、主阵地作用,围绕园区首位产业,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建链型、强链型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以商招商引进一批配链、补链项目落地,提高园区产业集聚度和影响力。全面摸清园区存量厂房情况及闲置资源,清退“僵尸企业”“僵尸项目”,积极策划包装并开展二次招商,提高园区资源利用效率。
(4)突出招大引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突出重点企业招商。聚焦全州优势资源,深入谋划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产业项目,加大面向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强企业推介对接力度,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围绕重点区域招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川渝等国内重点区域,紧盯央企、500强、高新技术、农业龙头等优强企业,加强与国内外中介组织、商协会的交流合作,联合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和先进生产力。三是持续开展驻点招商。立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川渝等地区,抓好片区驻点招商和委托招商工作,不断强化产业链招商的广度和精度,更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到红河投资布局,扩大驻点招商成效。四是强化“稳外资”工作。充分发挥“四区”平台作用,吸引更多企业赴红河投资考察;积极梳理外资目标企业,精准开展外资企业走访、外资项目落地攻坚、目标客商拜访等重点工作,强监督、优服务、保落地、促到资,坚持“稳存量”、力争“扩增量”,确保利用外资全年目标完成。
(5)紧盯项目落地,加快完善项目服务机制。一是加大项目跟踪力度。牵头整合优质资源载体,有针对性的包装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对项目进行深度包装策划,锲而不舍跟踪对接意向性项目,落实专人跟进,力争做到对接一个、成熟一个、签约一个、落地一个,切实提高跟促项目落地率;加强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对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调度和服务。二是加强项目落地问题协调。完善项目落地问题协调服务机制,定期梳理落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分级分类研究解决。三是狠抓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严格执行事前评估制度,突出环境容量、能耗需求等要素评估。积极探索推动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体制机制,全力为重大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6)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章。州投资促进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把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纪委省监委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最硬的措施,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统筹整改工作和投资促进业务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结合起来,与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效变成推动投资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举措,全力推进州投资促进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高质量整改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5.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5.90万元对比增加90.35%,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投资促进专项经费增加,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5.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5.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5.90万元对比增加90.35%,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投资促进专项经费增加,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5.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0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07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558.9万元增加8.26%,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增加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547万元增加174.22%,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1301款行政运行”支出433.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费、办公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活动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等支出。
2.“2011350款事业运行”支出12.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3.“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4.“2080505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
5.“210110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6.“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3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2.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住房公积金支出。
10.“2011308款招商引资”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投资促进专项经费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包装、外出招商活动、外来招商活动、接送客商车辆租用、项目宣传资料制作、委托招商、州招商中心运转等支出和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1000万元,本年度,我州将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比学赶超”活动,通过“晒”实绩、比成效、充分调动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万元,较上年相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万元,较上年增加相同,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80次,共计接待5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疫情放开,往来客商可能增加;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商务接待标准,杜绝张浪费,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投资促进专项经费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①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748亿元;②实际利用外资≥1600万美元;③引进绿色食品牌省外到位资金≥459.39亿元;④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开工产业项目数≥150个;⑤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产业项目数≥180个;⑥全州招商引资工作调研督查≥4次;⑦策划招商推介会≥4次;⑧新包装项目数≥120个。
(2)质量指标:
项目落地率≥70%。
(3)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95%。
(4)成本指标: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0万元。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①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增长率≥10%;②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显著;③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增加税收=增加。
(2)社会效益指标:
①招商引资引进项带动地区就业=有效带动。
②促进本地区产业发展、升级作用=有效促进。
(3)生态效益指标:
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未造成污染。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新落地外资企业对就业、税收的可持续影响=可持续。
3.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投资客商满意度≥90%。
(二)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
1.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①奖励符合标准率=100%;②奖励兑现率=100%。
(2)质量指标:
奖励公告率=100%。
(3)成本指标:
奖励总金额≤1000万元。
2. 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奖励激励促进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促进。
(2)经济效益指标:
受奖励单位参评项目增加当地税收=增加。
(3)生态效益指标:
受奖励单位参评项目未造成生态污染≤0。
(4)可持续影响指标:
受奖励单位参评项目对就业、税收的持续影响=持续影响。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①项目实施工作人员满意度≥90%;②受奖励单位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招商引资项目、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反映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包装、外出招商活动、外来客商活动、外来客商洽谈、接送客商车辆租用、项目宣传资料制作、委托招商、片区招商、重点项目推进、州招商服务中心运转等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88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59万元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部分人员职务变动,增加人员工资,工资基数总额增加,按照比例相对应计提经费增加、相对应计提经费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8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6万元,固定资87.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07平方米(闲置),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2023年2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