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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41-1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气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62900200000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气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气象局成立于1950年11月,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云南省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中央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地方按差额拨款单位管理,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共设置5个职能科室:红河州气象台、红河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红河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红河州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红河州财务核算中心;无所属下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 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和《实施意见》,以项目为抓手,推动红河州实施方案见实效。

  3. 以强化“1262”强降水递进预警机制贯彻落实为核心,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和发令枪作用,不断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4. 加快气象监测网络体系建设(落实自动气象站和金平、石屏两部雷达站项目落地)。

  5. 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高质量推动人影工作。

  6. 提高气象科技含量,全面提升社会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7.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业务与科研融合发展。

  8. 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9. 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 持续深入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为气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6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辆,车编为省气象局下达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0.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标准调减,人员经费减少28.65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19万元,其中新增气象监测网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调增“中国天然氧吧”负氧离子监测网维护经费9万元,调减人工影响天气经费5万元,调减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持经费1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0.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0.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标准调减,人员经费减少28.65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19万元,其中新增气象监测网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调增“中国天然氧吧”负氧离子监测网维护经费9万元,调减人工影响天气经费5万元,调减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持经费1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0.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5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标准调减;项目支出6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新增气象监测网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调增“中国天然氧吧”负氧离子监测网维护经费9万元,二是调减人工影响天气经费5万元,调减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持经费1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为114.4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气象局(本级)离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补助支出。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为41.22万元,用于红河州气象局(本级)在职参公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为266.72万元,用于红河州气象局(本级)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部分改革性补贴及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服务(款)气象服务(项)2023年预算为62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气象局(本级)开展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区域自动气象站日常维持维护、“中国天然氧吧”负氧离子监测网维护、在中央台天气预报节目征订本城市预报、气象监测网建设等开支。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气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气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气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气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双重领导:又称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指给予气象部门施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计划财务保障施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双重保障的体制。其特点在于气象部门的财政预算资金,不因其为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而全部由中央财政予以安排,涉及地方气象事业的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00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为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在地方按差额拨款单位管理;单位国有资产不纳入地方财政管理,由中国气象局进行公开,不在地方重复公开。

  附件:红河州气象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局

  2023年2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629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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