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33-4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100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管理全州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州委政法委机关是州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全州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4.掌握分析全州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5.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州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6.指导推动全州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动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始终把落实“第一课题”作为思想铸魂的核心抓手。强化理论武装,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早读会800余场次,每周两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让干部职工谈思想、谈感受、谈体会,持之以恒用党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管控工作。坚持主动创稳,树立全周期风险防范理念,推动实施“10+1+5”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风险评估、常态排查、前端介入、预测预警、包保化解工作体系,努力把风险防控的关口前移打初始阶段,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为牵引,将校园安全、边境管控、矛盾化解、打击电诈等政法单项工作捏合成集中攻坚行动,形成重遏制、高强压、长震慑效应,切实筑牢人民安宁防线。
3.坚决维护公共安全。督促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平安创建活动,公安机关设立“护学岗”。强化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煤电油气、食品药品、寄递物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现全州铁路安全平稳运行。
4.坚持问题导向谋划社会治理。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推动力量向基层下移,建立政法单位下沉巡回办公、基层政法力量赶集日合并办公等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党建、综治、宗教、乡村振兴各类网格布局“一张网”,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5.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通过采取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强化打击、紧盯重点、强化督查、强化考核、严肃查究等有力措施来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委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我委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离休 2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5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57.4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收入2,557.49万元比上年2,037.28万元增加了520.21万元,增长率为25.5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数为973.53万元比2022年948.87万元增加了24.6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职务级别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75万元比2022年33.47万元增加2.28万元,基本去与去年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160.65万元比2022年160.94万元减少了0.29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项目经费1,387.56万元比2022年894万元增加了49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运维保障项目经费,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57.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57.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收入2,557.49万元比上年2,037.28万元增加了520.21万元,增长率为25.5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数为973.53万元比2022年948.87万元增加了24.6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2在职人员职务级别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75万元比2022年33.47万元增加2.28万元,基本去与去年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160.65万元比2022年160.94万元减少了0.29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项目经费1,387.56万元比2022年894万元增加了49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运维保障项目经费,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7.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5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93万元,比2022年1,143.28万元增加26.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职务级别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1,387.56万元比2022年894万元增长了49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运维保障项目经费,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功能科目为2013101款行政运行,预算安排了817.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奖励、公务员奖励、工伤保险、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公务交通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基础办公费和绩效办公费。项目支出功能科目为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30万元。2049999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下转移支付的特定政03经费。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36.94万元,主要用于安排离休人员离休费、离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休人员特需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05.24万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万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6.10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8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52万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8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78.93万元。20300244款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57.56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根据项目需要,对全州13县市转移支付,因项目涉密,具体内容略。2049999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根据项目需要,对全州13县市转移支付,因项目涉密,具体内容略。20300244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根据项目需要,对河口、金平、绿春3县转移支付,因项目涉密,具体内容略。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02万元,较上年19万元增加2.02万元,增加10.63%,主要原因:我委3辆公务用车购置时间较长,使用年限长达十年以上,都达到了报废年限,设备老化,维修次数增加,费用相应增加,因公出差频率高,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2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的原因:编制预算时按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以上年相比相对下降一定比例原则进行预算编制,所以2023年的出国经费预算有所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60人次。
减少的原因:编制预算时就按照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数及每年相对下降一定比例原则进行预算编制,所以2023年的国内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2万元,较上年增加4.02万元,增加36.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2万元,较上年增加4.02万元,增加36.5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的原因:一是州委政法委现有的3辆公务用车购置年限过长,均已达到报废年限,车辆设备老化,维修次数增多,导致运行维护经费增加;二是由于边防委并入州委政法委后,对边境一线的调研督导工作量加大,出差次数增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是《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红河建设的决定》(红发〔2013〕40号)等相关文件,州财政预算批复。主要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边固防、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五个过硬”、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一是抓实平安红河建设,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统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综治督导力度,开展综治巡查、走访、宣传、调研、安保维稳、平安红河建设工作2次,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率达到100%,矛盾纠纷化解率 达到85%以上,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力度,着力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广告30000余份;三是强化政法队伍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推动政法工作向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组织政法综治维稳干部轮训和业务工作培训3次;四是发挥红河政法融媒体中心作用,抓好红河长安网、红河政法微信、微博等建设力度,认真做好政法舆论宣传工作,发表红河长安网微信、微博稿件80篇,微博、微信省级平均每月采用数20条;五是完成综治维稳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和指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560万元,对下转移支出项目4项,安排项目资金827.56万元。其中:州本级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安排资金38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05万元。州委政法委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政法责任,主动服务发展要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边境安全屏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努力使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边疆繁荣稳定、边防持续巩固、国家长治久安。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专项经费18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共同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特定项目政01经费安排资金13万元;特定项目政02经费安排资金65万元;特定项目政03经费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特定项目政04经费安排资金140万元;河口、金平、绿春三县运行维护项目保障经费安排对下转移资金557.56万元。5个特定项目属于涉密项目,指标值设置及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表述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和省财政厅《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指导意见》(云财预〔2016〕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州财政整合设立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州本级及县(市)平安红河建设综治维稳工作。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 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0.65万元,与2022年160.94万元对比减少0.29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80.22万元(行政基础公用经费48.16万元;行政绩效公用经费32.06万元)比2022年82.14万元减少了1.92万元,减少0.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所以公用经费比去年有所减少。2023年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与2022年持平。以上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4,66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23.98万元,固定资产2,297.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958.55万元,无形资产387.8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64.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11.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