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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09-7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100000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的前身是云南省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2019年12月经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更名为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0年3月,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的批复》红编办【2020】122号,加挂了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蒙开个灌区、弥泸灌区、石屏灌区、红河谷灌区等大型灌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建设和运行的效益,同时负责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的保护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运行管理科、信息化科、三海保护综合执法大队6个正科级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大屯海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三海的执法工作,联合多部门多次对长桥海、大屯海集中开展清网行动、巡查宣传行动;组织完成《三海总体规划》《三海专项规划》《长桥海、三角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加大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完成《三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起草工作。

  2.持续推进弥泸灌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倒排工期,扛实责任;重点协调对接项目穿越桂昆高铁、弥蒙高铁,以及高速、国道、省道及地方专线公路等问题,协调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永久用地报批、临时用地报批,以及征地工作中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全年完成投资8.3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亿元,完成率为100%。

  3.扎实推进石屏灌区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协调永久用地、临时用地报批以及征地工作中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把好中央资金3.00亿元的使用和拨付关,保证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全年完成投资5.01亿元,完成率为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6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3.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59.09万元,原因分析有增有减。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10.91万元,原因:一是政策性基本工资标准提高; 二是通过考试调动调入5人,人员增加所引起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70万元,原因是预算安排减少,本年的项目支出有3个,分别是红河州水利局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工作经费5万元、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及“两线三区”划定方案专项资金100万元、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执法能力建设及保护管理经费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3.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3.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03万元,原因是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和人员增加;农林水支出减少189.09万元,原因是预算安排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3.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91万元,原因:一是政策性地提高了基本工资标准;二是通过考试调动调入5人,人员增加所引起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140.00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70.00万元,原因是预算安排减少,本年的项目支出有3个,分别是红河州水利局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工作经费5.00万元、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及“两线三区”划定方案专项资金100.00万元、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执法能力建设及保护管理经费35.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人员的大病补充统筹基金和职工伤保险。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99.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及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经费、节水型灌区创建项目经费。

  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支出140.00万元,用于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及“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的编制费100.00万元以及三海日常管护费35.0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34.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2.28万元,增长3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随着弥泸、石屏灌区建设推进,单位职责职能拓展,工作上联系的部门较多,产生接待费的几率增加;二是本年接待费预算是按全口径核算,包含了弥泸、石屏灌区建设管理费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下降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弥泸、石屏灌区工地根据需要配备了工程车辆,单位的公务车出行频率下降费用相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及“两线三区”划定方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编制完成《云南省大屯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云南省大屯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云南省长桥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云南省长桥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云南省三角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云南省三角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年度目标是上述方案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州政府审议。

  (二)红河州水利局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责任分工明确,统筹协调、调度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认真开展调研和河湖健康评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编制完善“一湖一策”保护治理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大屯海中央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三)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执法能力建设及保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扩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加大三海的巡查力度及执法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提以提升,促进三海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3.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养护等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资产总额32,100.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47元,固定资产204.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0.24万元,其他资产(水利公共基础设施)31,573.1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32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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