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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47-91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州国资委作为州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成立于2005年10月,挂靠州财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模式。于2022年9月经批准单设,2023年起作为一级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州国资委根据授权代表红河州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企业监管,主要职责是:

  1.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州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所监管企业投资方向,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和董事、监事;指导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管资本为主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修改或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依法对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管理者实施责任追究。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有资本运营监管科、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和考核分配科、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改革科、党建工作科。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红河州国资委将紧紧围绕推动州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目标,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推动红河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2023年州国资委重点工作任务具体为:

  1.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主体权限、明确决策事项边界、细化决策事项清单。

  2.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效能;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有效整合转化;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向高附加值拓展延伸。

  3.深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常态化推进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完善薪酬绩效联动机制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4.有效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风险。深入推进监事会改革,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专项治理工作,严控债务风险;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超规模举债。

  5.着力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改进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州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不断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6.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干部建设,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对企业家管理服务、正向激励等方面探索更为市场化的方式,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人(其余人员暂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3.9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部门预算编制第一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3.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3.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3.9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部门预算编制第一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3.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9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预算编制第一年;项目支出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部门预算编制第一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应由州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2万元,主要用于应由州级财政负担的行政单位医疗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5万元,主要用于应由州级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应由州级财政负担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62.1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日常工作支出和项目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资产监管的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过程中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部门预算编制第一年。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部门预算编制第一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部门预算编制第一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红河州国资委涉及3个项目,资金共计180万元。

  “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30万元,绩效目标为:拟在红河发展集团党委、红河产业投资集团党委及红河融金集团党委层面及其二、三级子公司开展,其中二、三级公司分别创建不少于2个党建品牌,且有响亮的品牌名称:在“红河国企党旗红”总品牌下,按照“一企一品牌”原则进行打造,名称涵盖主题内涵,突出党建工作特色,简短有力,易懂易记,提倡形成凝练别致、寓意深刻的品牌标识。获补助企业数达到13个以上,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州属企业能以高质量党建品牌建设带动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

  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50万元,绩效目标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企业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企业资产租赁情况、企业规范发放津补贴和规范列支三项费用执行情况、企业兼职取酬情况、企业市场化投资行为情况、企业经营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企业招投标情况、企业选择资源(资产合作方)情况、企业公车管理情况、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及责任追究情况、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企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企业融资情况、企业工程管理情况、巡察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因办公需要及部分办公设备老化严重已申请报废的实际,需采购办公设备保证州国资委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监管企业重点工作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管企业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90%以上;购置计划完成率达100%,设备及时部署率达100%,使用人员对办公设备满意度达90%以上。

  国企改革专项经费10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成州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及维护;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核定,保证工资总额准确合规;聘请国企专兼职外部董事,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公司治理结构;对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建设标准化档案室。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全年正常运行2000个小时以上,信息数据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使用人员对系统运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工资总额核定准确无误;外部董事考核达标;档案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档案数字化整理及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合法合规,使用人员对档案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是州国资委部门预算编制第一年。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其中:

  印刷费:0.35万元

  咨询费:0.25万元

  水费:0.16万元

  电费:1.3万元

  邮电费:1.1万元

  物业管理费:2.64万元

  差旅费:6.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7万元

  会议费:0.36万元

  培训费:1.99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

  劳务费:1.6万元

  工会经费:2.92万元

  福利费:3.53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

  税金及附加费用: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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