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42-5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0000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中医药管理局、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36号),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办、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宣传科教科、药政管理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健科(红河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等21个职能科室,以及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为科室名称,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着力推进健康红河行动。落实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共享制度,全面整合健康教育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医院诊疗平台,实现健康数据共享、健康知识共享、健康成果共享。树立健康强国理念,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定期开展居民体质监测。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深入推进健康饮食习惯,推广分餐公筷,拒食野生动物,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着力推进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饮食有节、起居有常的生活方式,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扩大国家卫生乡镇覆盖面。
2.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着力保障社会正常运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对照国家“新十条”政策和省级要求,不折不扣、科学精准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把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移到保健康、防重症上来,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和医药物资储备,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优化就医、就诊流程和患者收治流程,合理统筹区域医疗资源,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和医疗救治上来,全力保障高龄及患有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和医疗救治,切实做好分级诊疗工作,严格落实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引导和居家患者健康指导要求,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扎实做好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障重症救治和正常医疗秩序。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编制5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2辆(其中:疫情防控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9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的7279.38万元对比减少了987.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红河州托育机构示范项目,同时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缩减,由2022年2000万元减少到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91.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91.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1.62万元(本级财力6291.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的7279.38万元对比减少987.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红河州托育机构示范项目,同时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缩减,由2022年2000万元减少到2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91.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9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73万元,项目支出4631.89万元。与上年的7279.38万元对比减少987.7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2023年减少了红河州托育机构示范项目,同时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缩减,由2022年2000万元减少到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4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遗嘱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的183.80万元,增加10.6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10卫生健康支出473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卫健委机关、医疗事故鉴定办、人才办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较上年的1249.98,增加了101.0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相应的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388.22万元,较上年3444.08万元,减少55.8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减少,由2022年2000万元减少到2023年286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00万元,分别为干部保健经费55万元和脱贫县乡村干部健康体检经费345万元;2100201综合医院54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助支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成效明显,加强管理有效降低成本;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12.83万元,分别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助资金1097.83万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25万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225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86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南疆老年》六期期刊出版以及稿费;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120调度系统平台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补助经费10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4.2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300310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性支出1243.67万元,项目支出1243.67万元,用于州级对下级项目配套补助。主要为乡村医生报酬补助经费200.10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专项资金299.25万元,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配套经费340.08万元,红河州优化生育政策补助资金390万元,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14.2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629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73万元,项目支出4631.89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301工资福利支出142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1307.43万元,增加120.4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191.68万元,增加6.2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36.06万元减少17.13万元,主要原因为离休人员减少1人;310资本性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4.20万元,增加10.8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拟购置部分办公设备。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300310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97.83万元,主要用于十三县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助资金。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300310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320.0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配套经费340.08万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补助资金 63.79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专项299.25万元、乡村医生报酬补助经费200.10万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专项12.60万元、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4.24万元、优化生育政策补助390万元。
(三)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2467.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助1097.83万元、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州级配套经费340.08万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补助资金 63.79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专项299.25万元、乡村医生报酬补助经费200.10万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专项12.60万元、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4.24万元、优化生育政策补助390万元、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5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17.65万元,下降7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专用车辆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相关出国(境)考察学习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个,国内公务接待107人次。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进行细化,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5万元,较上年减少8.65万元,下降57.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万元,较上年减少8.65万元,较少57.67%。共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行政单位车辆,厉行节约,压缩车辆运行费用。车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州处置突发应急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 岁儿童、孕产妇、65 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 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达 95%以上,听力筛查率达 96%以上,地中海贫血防控目标人群覆盖率达 90%以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率 80%以上。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少生快富"工程等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养老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工程,保障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制度,资助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执行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和措施实现省、推动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机制,全力推进红河州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成果并取得实效,推动健康红河建设;加大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1次健康体检,贫困县乡村干部体检所需经费由州市财政保障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3万元,上涨3.25%,上涨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4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02万元,固定资产3955.63(净值)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净值)万元,其他资产498.3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5.8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1.24万元,存货增加4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98.94万元,在建工程减少763.98万元,政府储备物资减少554.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