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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21-9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员会老干部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5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是中共红河州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归口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管理。职能职责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13号)执行。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州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3.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规定和措施,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4.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组织、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

  5.抓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和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7.指导和抓好州老年大学、州老干部休养所、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州老干部党校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8.对全州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州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

  9.完成州委、州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离退休干部待遇科、州关工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老年大学

  2.红河州老干部休养所

  3.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局围绕精准服务离退休干部这个工作重点,立足职责、用心用情,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扎实做好新时代红河州离退休干部工作,保证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能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得到落实。

  1.突出政治建设统领,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按照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为主阵地,坚持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广大老同志的政治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2.树立精准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践行“老有所呼,我必有应”的工作理念,以老同志需求为导向,主动对接养老、医疗、文教等资源,及时把党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关心关怀传递给老同志,全面落实政治、生活、医疗等待遇,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多个性化、多样化、亲情化服务,推动构建“领导尽心、单位尽责、家庭尽孝、社会尽力、老干部门尽职”的服务工作机制,把“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3.坚持正确价值取向,进一步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立足于发挥离退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找准老同志发挥作用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银发人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银发志愿者”助力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等活动,让广大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使离退休干部真正成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

  4.加大阵地建设力度,进一步满足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需求。按照“无的要有、有的用好”原则,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巩固和改善学习活动阵地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整合各单位、社区各方资源,盘活现有的闲置场所,加大老年大学及教学点、老干部活动室(站)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干休所转型发展。在已授牌“红河州老年大学游学基地”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老年大学学员、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老同志,先游起来、学起来,充分释放老年人有时间、有经济条件的优势,做好“银发经济”这篇文章,并不断丰富办学内容和延伸办学链条,力争把各类阵地建设成为离退休干部的政治高地、文化园地、精神属地和正能量发源地。

  5.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锻造老干部工作队伍能力素质。坚持对老干部工作者持续开展业务培训,让每位同志熟悉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不断增强服务离退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综合能力。加强对老干部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引导老干部工作者树牢“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工作目标,以“国之大者”的心胸和格局,积极发挥老干部们的智慧和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23人(属我局服务管理的原州属企业离休人员),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6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4.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25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上年结余6.29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12.12万元,2023年比上年增加153.27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红河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并入我局,导致年初预算比上年增加;单位自有资金81.29万元,其中:老年大学学费上年结余6.29万元,老年大学学费本年收入50万元,上级补助25万元。单位自有资金预算比上年增加11.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84.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4.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4.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41.95万元,2023年比上年增加14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并入我局,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医保经费、住房公积金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85.15万元;二是项目数量比上年增加1个(关工委专项经费),项目经费保障均比上年增加,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65.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医保经费、住房公积金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数量比上年增加1个(关工委专项经费),项目经费保障均比上年增加,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为6.7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16个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离退休党支部人员工作补贴。

  2.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为689.19万元,用于红河州委老干部局在职人员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及老干部工作项目支出。

  3.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70.38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9.1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为251.96万元,用于我局管理服务的州属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公用经费、特需费、生活补助。

  6.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为30.6万元,用于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支出。

  7.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8.01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9.06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3.09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4万元,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11.2210201 住房公积金为52.7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28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3.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4.25%,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省、州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8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30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老干部慰问、考察、培训、解困帮扶经费

  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政治待遇,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在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关心看望,做好易地安置(异地居住)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慰问;组织学习考察;举办全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老干部工作者培训;组织开展银发正能量活动;对符合帮扶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进行帮扶。

  (二)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经费

  目标:为老干部活动的开展提供场所和服务,充分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阵地作用,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正常缴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费、水电费,电梯消防维护等费用,维持活动中心正常运转。

  (三)红河州老年大学办学经费

  目标:抓好中央、省、州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作用,打造学习活动基地,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州老年大学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工委专项经费

  目标: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关爱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队伍建设和关工委建设,充分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五)延安精神研究会经费

  目标:维持红河州延安精神研究会正常运转。宣传和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延安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在全州开展延安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宣传活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05万元,与上年80.87万元对比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州关工委并入我局,在职人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资产总额19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54万元,固定资产160.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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