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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42-9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000000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22〕18号文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以下简称州机关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州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州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制定州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州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州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制定州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州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州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州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州级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8.承担州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0.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 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参与州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综合监管科、服务保障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履行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确保州级机关公务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包括电力系统托管、电梯维保、空调维保、消防维保、设备设施保险费等。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水、电、道路、消防、会议音响、空调、十四部载人电梯等系统设备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做好园林绿化、环境保洁、会议服务及37套干部周转房的管理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提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聚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成本观念,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维修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逐步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领跑”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3.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立足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绿色能源管理、资产管理、会务服务、物业服务、机关运行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

  4.全面履行资产管理职能。根据《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职能。

  5.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6.提升会务服务质量。以标准化实训试点为契机,全面推广《红河州党政机关会议服务规范》,与有条件的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搭建会务服务标准化实训基地,组织开展会务服务培训,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提升全州会务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42辆,实有车辆13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595,22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95,22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61,879.00元,减少10.89%,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度相比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减少2,325,400.00元、红河州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400,000.00元、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95,221.00元,其中:本年收入22,595,22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95,22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61,879.00元,减少10.89%,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度相比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减少2,325,400.00元、红河州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400,000.00元、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595,22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595,22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4,27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771.00元,增长1.8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长;项目支出8,350,9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23,650.00元,减少26.58%,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度相比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减少2,325,400.00元、红河州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400,000.00元、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3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135,333.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0399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639,191.00元,其中:主要用于保障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196,200.00元;用于二级单位州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5,442,991.00元。

  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0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2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8,22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支出。

  2080506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存支出。

  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7,03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缴存支出。

  2101102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78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缴存支出。

  2101103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7,23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666.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8,67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76,5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9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7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46,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0元,下降0.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一致,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260.00元,下降6.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减少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16,000.00元,较上年减少740.00元,下降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一致,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6,000.00元,较上年减少740.00元,下降0.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6辆。

减少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逐年递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纳入预算财政安排的项目共6个,项目资金8,351,000.00元,其中: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5,000,000.00元、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00,000.00元、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520,000.00元,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2,000,000.00元、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400,000.00元、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131,000.00元,各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履行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确保州级机关公务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包括电力系统托管、电梯维保、空调维保、消防维保、设备设施保险费等。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水、电、道路、消防、会议音响、空调、十四部载人电梯等系统设备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做好园林绿化、环境保洁、会议服务及37套干部周转房的管理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提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聚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成本观念,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维修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逐步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领跑”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3.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立足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绿色能源管理、资产管理、会务服务、物业服务、机关运行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

  4.全面履行资产管理职能。根据《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职能。

  5.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6.提升会务服务质量。以标准化实训试点为契机,全面推广《红河州党政机关会议服务规范》,与有条件的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搭建会务服务标准化实训基地,组织开展会务服务培训,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提升全州会务服务质量。

  (二)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州政府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为42857.00㎡,使用面积20616.97㎡,为确保州政府办公大楼保洁服务工作全面完成,提供整洁、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目前引入州属国有企业参与机关事务服务保障,确保州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保洁服务工作全面完成,让公众通过视觉上的直观性,树立政府良好形象,让州级广大干部职工有个良好的办公场所,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探索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项目考评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做好购买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为州级党政机关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保障。

  (三)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红河会堂是州级行政中心的组成部分,是红河州最高级别的会议中心,为加强会务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行《红河州党政机关会议服务规范(试行)》,组织州级部门及县市机关事务系统开展组织会议服务规范化培训、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技能比武等,以“规范指南+实操指导”方式,有效提升会务服务标准化,打造红河会堂会议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会务服务引领作用。建立与高校会务人才培养联动机制,为全州党政机关会务服务培养输送专业人员,提升全州会务服务质量。同时为红河会堂提供干净、整洁、舒适的会议环境,为会议中心承办的各级各部门会议做好服务保障,保障会议服务专用物资的供应,为红河会堂承办的各级各部门会议提供安全卫生、规范周到的服务,为州委、州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会议服务保障。

  (四)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紧扣我局服务保障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五项文化中心室外公共区域、红河文化广场环境卫生、两个公厕、景观水池为重点,切实做好红河广场、道路、水体、公厕等建筑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2.加强州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养护,提升环境卫生、绿化管养服务,做好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给排水系统、电力供配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喷泉设施等维护维修力度,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环境舒适优美。

  3.抓好反恐怖及安全生产工作。聚焦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等重点领域,强化联防联控,通过重点巡查和走访社区等形式,加大国家安全、电信反诈、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传及巡查检查,筑牢安全防护网。做到早安排、早防范。

  (五)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年度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机关事务各项业务工作中。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意识,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确保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物业服务工作全面完成,提供整洁、干净的办公环境。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使办公区域各类配套设施的高效、便捷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以服务保障红河州委、州政府高效运转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管理职能,增强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为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好机关运行保障。

  (六)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切实加强红河州州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确保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75,00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2,29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逐年递减,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8,528,839.21元,其中,流动资产15,067,357.12元,固定资产43,067,628.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3,853.9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6,057.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8,057.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853,38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98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2,51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08.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2,51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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