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27-6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10100000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 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州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州长的个别任免;在州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州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州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共设置工作机构12个,包括:州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州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红河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开创新局面,在推进法治红河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上展现新气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1.推进高质量立法。围绕全州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2.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运用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紧紧围绕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要事、人民群众关注的急事难事,开展精准高效监督,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专题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附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清单,督促解决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3.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及省委、州委贯彻实施意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增强制度执行的意识,主动报告重大事项,推动科学决策。
4.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及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州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5.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建强代表活动阵地,丰富代表工作内容,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6.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持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政治机关建设为引领,忠诚履行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职责,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不断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561,59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75,061.00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6,532.00元。
与上年41,013,600.00元对比减少了5,452,007.00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减少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接待站、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75,061.00元,其中:本年收入35,175,06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75,06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1,013,600.00元相比减少5,838,539.00元,主要是减少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接待站、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561,59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75,06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5,061.00元,与上年27,903,600.00元对比增加了131,461.00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等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单位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140,000.00元,与上年13,110,000.00元对比减少了5,97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接待站、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8,438,642.00元,主要用于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340,000.00元,主要用于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所需的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印刷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77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所需差旅费、印刷费,保障常委会委员履职所需差旅费、培训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1,905,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交通通讯补贴、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以及代表生病看望、代表任期内去世后慰问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76,000.00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组织的保障州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其他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61,608.00元,主要用于离休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24,23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当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12,000.00元,主要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86,841.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8,11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65,497.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54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医疗补助。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68,17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00,000.00元,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基层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和阵地,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代表联系群众、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做优代表服务工作。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2,000.00元,较上年413,100.00元减少21,100.00元,下降5.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4,000.00元,较上年97,200.00元减少3,200.00元,下降3.29%,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等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00元,较上年121,500.00元减少11,500.00元,下降9.4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等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8,000.00元,较上年194,400.00元减少6,400.00元,下降3.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000.00元,较上年194,400.00元减少6,400.00元,下降3.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等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出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立法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报批等工作;涉及所立法律或承担立法重要工作任务的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的公布施行、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评估工作;学习培训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工作。
(二)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对选举联络工作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做好代表培训、联系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做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做优代表服务工作。做好人事选举、人事任免的初审与服务、代表补选、变动、资格审查等选举任免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继续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等工作。
(三)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红河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全州发展大局履职尽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强化代表工作,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以争创全省人大系统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人大力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9.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对一种专门职务的特称。人大代表的产生,要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87,09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差旅费、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与上年4,164,700.00元对比减少277,61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进度细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资产总额15,383,728.56元,其中,流动资产3,305,726.36元,固定资产11,964,210.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3,792.13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3,339,932.4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3,79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6,276.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79,567.00元,其中出租资产3790.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79,567.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4年度,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