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26-187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6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州委报告。
5.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州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州级有关部门抓好州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州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领导州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州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州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州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12.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和州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州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各类主体培训班,提升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机关党员能力素质。持续开展“红河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做到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重要会议。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系列党建活动,培创建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党建活动阵地。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落实机关党建服务保障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团建设,发挥党建带群建和机关群团桥梁纽带功能。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以宣讲及宣传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持续打造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州直机关重点工作在全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进位明显考核、机关单位服务质量测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06,96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06,96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666.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事业人员2名所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06,966.00元,其中:本年收入6,206,96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06,96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666.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事业人员2名所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06,96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06,9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06,96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66.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事业人员2名所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7,415.00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16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68,85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390,52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9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8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7,8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立项目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项目名称:机关党建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工作要求,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保障。
我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每年组织召开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和州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等会议,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党员干部等培训。推动开展定制式“星火”理论服务宣讲活动,抓好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抓好“红河模范机关”创建、“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强基固本、品牌建设、党务干部“三大工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机关党建的责任使命感,健全党的组织体系。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省委、州委关于基层党建工的任务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州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等重要文件和州委部署要求,实时更新、宣传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机关党建工作。
强化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服务中心、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扎实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统筹做好机关基础党务工作、在职党员进社区、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预算资金600,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委托业务费:474,010.00元;
2.印刷费:24,450.00元;
3.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60,000.00元;
4.办公设备购置:41,540.00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省委、州委关于基层党建工的任务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州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等重要文件和州委部署要求,实时更新、宣传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机关党建工作。
二是强化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服务中心、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扎实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统筹做好机关基础党务工作、在职党员进社区、乡村振兴等工作。
2.阶段性目标
一是2024年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各类主体培训班,提升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机关党员能力素质。持续开展“红河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做到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重要会议。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系列党建活动,培创建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党建活动阵地。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落实机关党建服务保障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团建设,发挥党建带群建和机关群团桥梁纽带功能。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是以宣讲及宣传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持续打造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州直机关重点工作在全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进位明显考核、机关单位服务质量测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3.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4.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5,44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2.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事业人员2名所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745,033.07元,其中,流动资产455,669.75元,固定资产289,363.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2,733.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636.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