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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04-96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委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000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党的红河州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红河州纪律监察机关;红河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红河州监察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红河州委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州监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州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州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纪委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州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2个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组织部(下设老干部管理科)、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是: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州委第一至七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2.红河州纪委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3.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红河州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监督,保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第二,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第三,坚定不移纠治“四风”顽疾,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第四,坚定不移加强纪律建设,让铁的纪律成为自觉遵循。第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第六,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第七,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1人,其中:行政编制219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32人(与预算编制时点11月在职人数233人不一致,12月退休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2人(与预算编制时点11月退休人数61人不一致,12月新增退休1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112,859.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112,859.8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3,732.80元,同比增加约0.01%,上下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30人增至233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05,867.80元;二是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382,135.00万元,压缩项目经费2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112,859.80元,其中:本年收入84,112,859.8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112,859.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3,732.80元,同比增加约0.01%,上下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30人增至233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05,867.80元;二是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382,135.00万元,压缩项目经费2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112,859.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112,859.80元,其中:基本支出58,552,859.8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23,732.80元,同比增加0.0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30人增至233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05,867.80万元;二是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382,135.00万元;项目支出25,560,00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减少20,000.00元,同比减少0.08%。主要原因分析:按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11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2,491,09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1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工作及保障留置点正常运行等专项支出;

201类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5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留置点建设尾款支付、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等专项支出。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34,724.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支出、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05,957.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

208类08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356.80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补助;

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417,75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97,47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43,70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31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54,468.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年初预算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78,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6,7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9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8,000.00元,同比下降4.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以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2023年实际执行数并无此支出,但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出国追逃等突发情况作出2024年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同比下降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不含陪餐人次)。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0元,同比下降2.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0元,同比下降3.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报废现有车辆后换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州本级年度安排项目5个,各项目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一)州纪委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安排10,0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 完成本年建筑工程款支付(计划5年支付完毕)≥1000万元;配套设施完成率=100%;工程后续纠纷发生率≤5%;工程项目结算执行准确率=100%;工程款会计核算准确率≥95%;工程款结算手续合格率=100%;工程款结算及时性≥95%;工程完工后续工作及时率≥95%;预算支出执行进度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设计功能实现率≥98%;建筑(工程)综合使用率≥98%;持续提升留置工作点保障能力,满足审查调查需求;工程评价满意度≥95%;留置办案工作人员满意度≥85%。

  (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项目安排4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9个,指标值: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次数≥15次;开展2024年度全州党风廉政考核1项;节假日纪律工作检查6项;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人次≥5人次;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90%;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能力;社会公众满意度≥85%。

  (三)州委巡察项目安排66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2个,指标值:开展常规巡察工作≥2轮;举办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次数≥2次;巡察工作动员培训≥200人次;会议出勤率≥95%;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督查整改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年度巡察工作完成及时率100%;通过巡察发现解决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进一步提高巡察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巡察工作评价满意度≥85%。规范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四)州纪委监委宣传及警示教育项目安排5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培训参加人次≥6000人次≥10天;反腐警示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人次≥300批12000人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制作期数≥3期;发行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及宣传刊物4期;培训人员出勤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刊物制作每季度一期;宣传教育内容知晓率≥85%;提高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教育培训参训人员满意度≥88%;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人员满意度≥88%。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项目安排14,0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保障留置工作点安全运转100%;保证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的正常运行100%;案件安全责任零事故;开展对13县市办案安全检查次数≥2次;问题线索处置率100%;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年度结案率≥70%;信访件分流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上级指定交办案件≥95%;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12388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2900小时;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接访群众满意度≥85%;留置工作点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提升信访举报工作附加值和贡献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办案留置陪护人员、接访群众社会及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为我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休费、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开支。

3.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按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5. 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监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76,696.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上年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382,135.00元,同比减少4.41%,主要原因分析: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纪委监委资产总额409,629,312.46元,其中,流动资产143,657,119.99元,固定资产(净值)257,207,670.09元[固定资产(原值)287,510,359.55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302,689.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764,522.38元,无形资产(净值)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576,659.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677,850.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118,4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32.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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