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607-2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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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600000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和1个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1个派出机构(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综保区)分局)。
所属单位8个,全部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红河州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3.红河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
4.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5.红河州自然资源规划档案馆;
6.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
7.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8.红河州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推进红河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完善,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管理,完成本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从严从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有效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强化国家、省、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促进土地合理高效利用;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继续做好矿业权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备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等工作,认真开展绿色矿山遴选评估工作,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安全;全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提升地灾防治水平,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调查评价成果应用,统筹谋划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和已建项目后期管护,健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加强灾害防御体系网格化建设;横纵联动加强监督执法,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严查处”,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卫片检查查处整改等工作,从严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69人。在职实有1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165,91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255,916.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余结转4,91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741,116.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初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165,916.00元,其中:本年收入45,255,916.00元,上年结转收入4,91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255,91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41,116.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初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165,91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165,9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5,91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9,716.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项目支出23,4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50,2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初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325.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488,061.00元,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金;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5,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4,6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9,235.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30,049.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339元,主要用于聘用制公务员医疗保险;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4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人员工资;
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10,793,93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0元、红河展览馆营运经费2,000,000.00元、土地整治技术协作经费2,000,000.00元;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20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
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1,310,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评估及编制方案费用;
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7,678,191.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03,066.00元,主要用于发职工公积金;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4,91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33,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79,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1.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6,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下降2.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3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出差次数,降低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紧扣“两统一”职责,积极探索落实以自然资源领域资源经济等“三大经济”为着力点,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有序有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加强对县市国土空间规划指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审工作;按照工业红线划定规则开展好工业红线划定工作,进一步协调解决工业红线与“三区三线”、造林绿化空间、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的矛盾冲突,将划定成果融入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同步报批;严格落实过渡期政策,依法保障项目落地。切实做好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督促指导各县市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基础,采取“多规合一”的编制方式,有效融合各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开展详细规划编制,逐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按程序抓实村庄规划审批工作,有效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宅基地审批。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从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强耕地实地巡查巡检,强化线索排查,推动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坚决防止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发生,确保流出问题整改不反弹。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稳步、扎实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严格补充耕地项目立项、规划、实施、验收、入库、管护全过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指标真实、可靠且良性循环。继续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储量统计分析、采矿权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要求,狠抓行业领域防范措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点时段全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耕地占补平衡——就是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每占一亩耕地必须补充一亩耕地,完不成补充耕地的,可以用资金购买耕地指标。
2.群测群防——是指地质灾害防治发动群众,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观察并上报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处置。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67,19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808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年初财政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降低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额23,646,936.90元,其中,流动资产20,942,677.89元,固定资产2,506,571.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7,687.8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46,636.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0,128.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1,170元;报废报损资产89项,账面原值421,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858.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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