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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qzgljds/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400100000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戒治工作,依法开展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等工作;履行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理。

  (3)履行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及维护、国有资产、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履行戒毒场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矫治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戒毒人民警察、辅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纪委、政治处和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管理科、卫生科(卫生所)、习艺劳动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科牌子)、警戒保卫科、调查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科牌子)、监察审计室、后勤保障科、第一至第六个强戒管理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塑造铁军,建设高素质警察队伍。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警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狠抓警察执法权益、执法监督建设、政治理论武装、业务知识培训、警务技能培训等工作,重点加强实战化建设,分类别、分业务针对岗位专业需求,科学开展“教、学、练、战、考”为一体的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意识,秉公用权、拒腐防变,坚持公与私的“警戒线”、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时刻强化自律意识,时刻警惕各种诱惑,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场所规范干净运行。

  二是坚持高标高质,切实维护场所稳定。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持续完善安全研判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加强意识形态、信访安全和戒毒人员思想动态研判,进一步提高安全研判的全面和准确。加强对所区安全的检查巡查,积极查找安全隐患风险点,充分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根源,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强化对戒毒人员的走访摸排,充分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对重点人员的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常态化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突出违法犯罪线索的深挖彻查,纯洁场所安全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139,780.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31,576.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204.54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829,919.46元,下降4.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较2023年减少。2023年度的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为工程进度款,2023年根据工程进度当年已支付完毕,2024年度无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二是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云财政法〔2020〕73号)及《红河州贯彻<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红办通〔2024〕3号)文件精神,构建政法部门与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齐抓共管合力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31,576.00元,其中:本年收入35,131,57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31,57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1,224.00元,下降1.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云财政法〔2020〕73号)及《红河州贯彻<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红办通〔2024〕3号)文件精神,构建政法部门与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齐抓共管合力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公用经费减少;二是编制年初预算时在职人数2024年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39,780.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31,5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1,57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1,224.00元,下降1.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云财政法〔2020〕73号)及《红河州贯彻<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红办通〔2024〕3号)文件精神,构建政法部门与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齐抓共管合力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公用经费减少;二是编制年初预算时在职人数2024年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0元,下降12.00%,主要原因分析: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云财政法〔2020〕73号)及《红河州贯彻<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红办通〔2024〕3号)文件精神,构建政法部门与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齐抓共管合力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压减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4(类)-08(款)-01(项)行政运行”23,698,147.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设备购置;“204(类)公共安全支出”2,976,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支出;“204(类)-08(款)-99(项)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服装经费;“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5,35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支部书记支委工作补贴、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等;“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6,188.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844.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业年金缴费;“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11,352.00元,用于在职死亡人员遗属补助,“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916,763.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831,329.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人员医疗补助缴费;“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962.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工伤保险、大病医疗补助缴费;“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149,641.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77,88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7,881.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2,1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100.00元,下降70.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30,000.00元减少30,000.00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要求,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15,000.00元相比,与之持平,无增加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7,100.00元,较上年367,200.00元减少260,100.00元,下降70.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250,000.00元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100.00元,较上年117,200.00元减少10,100.00元,下降8.6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下降的原因是:上年为保障工作需要,预算购置一辆救护车,2024年无购置车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重点项目为“警察服装专项经费”,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220,000.00元的警察服装专项经费,用于完成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采购任务,采购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我单位内部人民警察编制人数110人,人民警察在岗人数105人。配发首次人民警察警礼服服装、装具、饰品人数2人,首次配发人民警察警礼服服装、装具、饰品数量2套;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103人,完成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换发工作。通过履行部门职责职能,规范人民警察执法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进一步维护执法严肃性,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戒矫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59,59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709元,下降5.87%,主要原因分析: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云财政法〔2020〕73号)及《红河州贯彻<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红办通〔2024〕3号)文件精神,构建政法部门与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齐抓共管合力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资产总额193,258,831.01元,其中,流动资产5,889,500.03元,固定资产26,533,800.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2,418,405.59元,无形资产8,417,125.2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828,39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7,822.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2,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665,2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592.90元;资产使用收入140,902.97元,其中出租资产8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8,969.00元,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往来款)利息收入1,933.97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400100111

附件【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070419448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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