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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45-443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1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管理全州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州委政法委机关是州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全州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4.掌握分析全州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5.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州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6.指导推动全州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的内设机构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内容,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边固防、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五个过硬”、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一是抓实平安红河建设,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统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综治督导力度,开展综治巡查、走访、宣传、调研、安保维稳、平安红河建设工作3次,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率达到100%,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5%以上,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力度,着力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印制相关宣传材料15000余份,紧盯涉政、涉恐周边动态,有力防范抵御渗透破坏;三是推动干部轮岗交流300余人;四是发挥红河政法融媒体中心作用,抓好红河长安网、红河政法微信、微博等建设力度,认真做好政法舆论宣传工作,发表红河长安网发稿件数2600篇,红河政法微信公众号发稿1450篇、微信省级云南政法采用数150条,全省长安网排名第3名以内;五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州政法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筑牢政法干警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举办全州政法干部先进研讨班,开展警示教育20场次,实现政治教育全员参与;六是完成平安红河建设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和指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我部门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999,658.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999,658.6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999,658.61元比上年25,574,900元减少了4,575,241.39元,下降了17.8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公用经费收入785,656元比2023年802,293元减少了16,637元;2024年预算项目收入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收入数为2,950,000元比2023年7,300,000元减少了4,350,000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24年特定项目政03收入650,000元比2023年1,000,000元减少350,000元;2024年州本级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收入1,950,000元比2023年3,890,000元减少1,940,000元;2024年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对下转移支付收入400,000元比2023年1,050,000元减少650,000元;2024年特定项目政04收入250,000元比2023年1,400,000元减少1,150,000元;2024年特定项目政02对下转移支付经费收入0元比2023年650,000元减少650,000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非刚性支出,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把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99,658.61元,其中:本年收入20,999,658.6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99,658.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99,658.61元比上年25,574,900元减少了4,575,241.39元,下降了17.8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公用经费收入785,656元比2023年802,293元减少了16,637元;2024年预算项目收入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收入数为2,950,000元比2023年7,300,000元减少了4,350,000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24年特定项目政03收入650,000元比2023年1,000,000元减少350,000元;2024年州本级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收入1,950,000元比2023年3,890,000元减少1,940,000元;2024年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对下转移支付收入400,000元比2023年1,050,000元减少650,000元;2024年特定项目政04收入250,000元比2023年1,400,000元减少1,150,000元;2024年特定项目政02对下转移支付经费收入0元比2023年650,000元减少650,000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减非刚性支出,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把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99,658.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99,658.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2,430元,与上年11,699,300元对比增加了263,13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在职人员职务级别工资正常晋升和人员调动增加了6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9,037,228.61元,与上年13,875,600元对比减少了4,838,371.39元,2024年预算项目收入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收入数为2,950,000元比2023年7,300,000元减少了4,350,000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24年特定项目政03收入650,000元比2023年1,000,000元减少350,000元;2024年州本级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收入1,950,000元比2023年3,890,000元减少1,940,000元;2024年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对下转移支付收入400,000元比2023年1,050,000元减少650,000元;2024年特定项目政04收入250,000元比2023年1,400,000元减少1,150,000元;2024年特定项目政02对下转移支付经费收入0元比2023年650,000元减少6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1—行政运行1,500元,主要用于支付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新增补助资金。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行政运行8,273,875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奖励、公务员奖励、工伤保险、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公务交通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基础公用经费和绩效公用经费。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5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机关运行电费、水费、电话费、设备购置费、办公设备耗材维护费、场地租赁费、培训费。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99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50,000元,主要用于对下转移支付的特定政03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75,872元,主要用于安排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离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休人员特需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076,417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4,79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05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4,307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252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17,35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2300244—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437,228.61元,主要用于2024年特定项目的运维保障经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根据项目需要,对全州屏边、石屏、泸西、元阳、红河、金平、绿春、河口等8县市转移支付400,000元,主要用于平安红河建设,着力推进统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综治督导力度,开展综治巡查、走访、宣传、调研、安保维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率达到100%,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5%以上。2049999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根据项目需要,对全州13县市转移支付,因项目涉密,具体内容略。20300244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根据项目需要,对河口、金平、绿春3县转移支付,主要用于2024年特定项目运维保障经费,因项目涉密,具体内容略。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4,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6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5,900元,较上年210,220元减少4,320元,下降2.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0,000元,较上年40,000元无增长变化,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20,000元无增减变化,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8次,共计接待4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5,900元,较上年150,220元减少4,320元,下降2.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900元,较上年150,220元减少4,320元,下降2.8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财政压缩公用经费比例由2023年7%调整为2024年15%,导致我委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是《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红河建设的决定》(红发〔2013〕40号)等相关文件,州财政预算批复。主要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边固防、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五个过硬”、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一是抓实平安红河建设,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统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综治督导力度,开展综治巡查、走访、宣传、调研、安保维稳、平安红河建设工作3次,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率达到100%,矛盾纠纷化解率 达到85%以上,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力度,着力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印制相关宣传材料15000余份,紧盯涉政、涉恐周边动态,有力防范抵御渗透破坏;三是推动干部轮岗交流300余人;四是发挥红河政法融媒体中心作用,抓好红河长安网、红河政法微信、微博等建设力度,认真做好政法舆论宣传工作,发表红河长安网发稿件数2600篇,红河政法微信公众号发稿1450篇、微信省级云南政法采用数150条,全省长安网排名第3名以内;五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州政法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筑牢政法干警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举办全州政法干部先进研讨班,开展警示教育20场次,实现政治教育全员参与;六是完成平安红河建设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和指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2,500,000元(其中: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安排资金1,950,000元;特定项目政01经费安排资金100,000元;特定项目政04经费安排资金250,000元;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专项经费安排资金250,000元)。对下转移支出项目3项,安排项目资金6,487,228.61元(其中: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安排对下转移支付专项经费资金400,000元;特定项目政03经费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50,000元;河口、金平、绿春三县特定项目运维保障经费安排对下转移资金5,437,228.61元)。州委政法委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政法责任,主动服务发展要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边境安全屏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努力使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边疆繁荣稳定、边防持续巩固、国家长治久安。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共同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4个特定项目属于涉密项目,指标值设置及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表述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和省财政厅《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指导意见》(云财预〔2016〕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州财政整合设立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州本级及县(市)平安红河建设综治维稳工作。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 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0,036元,与2023年1,606,500元对比减少46,464元,减少2.89%,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收入785,656元比2023年802,293元减少了16,637元,减少2.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6人,虽人员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但2024年财政压缩公用经费比例由2023年7%调整为2024年15%,造成2024年公用经费比2023年有所减少。2024年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与2023年持平。以上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33,463,498.24元,其中,流动资产5,148,242.36元,固定资产35,380,24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115,084.42元,无形资产3,447,456.31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77,372,466.2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18,216.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02,774.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无偿划拨资产10项,账面原值61,1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32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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